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测速设备的公告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测速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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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测速设备的公告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启用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于2019年5月20日0时起启用省道304线92千米+600米(西乜木歹村西300米)处测速设备,限速值为70千米/时,现予以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5月6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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