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黄冈一房地产老板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获刑1年半

为了给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黄冈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胡某多次向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某等人行贿现金38.4万元、各类购物卡、消费卡8.8万元。5月5日从黄冈市中院获悉,因犯单位行贿罪,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某房地产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看点】黄冈一房地产老板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获刑1年半

2011年至2014年期间,胡某为缓交其公司项目人防异地建设费等,先后多次送给黄冈市委原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余某购物卡、消费卡20张,面额共计6.1万元,5次送其现金人民币共计1.1万元。

为了追回投资款、解决劳务纠纷、协调关系等,胡某屡屡向原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某寻求帮助,先后14次送给其现金20.3万元、购物卡1.8万元、美容美发卡账户充值5000元,共计22.6万元。

【看点】黄冈一房地产老板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获刑1年半

在其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时,胡某为减免罚款、办理地产项目规划审批、绿化方案审批和缓交配套费等事宜,找原黄冈市规划局副局长、黄冈市园林局局长、黄冈市规划局局长胡某1并请求其帮助,先后7次送给其现金17万元,美容美发消费卡、超市购物卡共计4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及其房地产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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