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黄播” 设赌场 新昌这13人被判刑

2019-05-08 07:21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黄锦锦

开“黄播” 设赌场 新昌这13人被判刑

5月7日,高某某等13人组织淫秽表演、开设赌场一案,新昌县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千元至十万五千元不等。

2017年,小王(化名)成立了一家公司,他投入重金,打算全力进军网络直播界,原本想趁着网络直播平台大热狠赚一把,没想到直播平台访问的人寥寥无几,几月下来反而亏得血本无归。不甘于就此退出江湖的小王,于是计上心来。小王在直播平台上推出了一些诱惑性主播,从而来吸引用户和流量,他要求主播们穿着暴露,用引诱性的话语诱使用户观看打赏、送礼物,平台上渐渐有了人气。

同年4月,被告人高某某从深圳某科技公司购买“优八直播”软件。同年8月,因为该软件不稳定,高某某又从其他科技公司购买了“狼友直播”(后改为“奶茶社区”、“lang you豪车版”)。手机用户注册成为会员后,购买门票进入“黄播”聊天室与女主播聊天,在手机上充值购买“狼币”,按照女主播的要求用“狼币”购买虚拟礼物,根据虚拟礼物的价值大小观看女主播不同程度的淫秽表演。

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高某某通过架设上述手机直播平台,联系公会长、招徕女主播在直播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及架设游戏服务器,让注册用户可以通过“战三国”、“敲三家”的形式参与赌博及观看淫秽直播。

截止2018年3月,通过上述手机直播平台共注册用户26万余人,其中“黄播”共计获利人民币247万余元,被告人高某某等人实际非法牟利82万余元,开设赌场从中抽头获利人民币8千余元。

新昌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等13人组织招募女主播并联系公会长,采取收费型聊天室的形式,在网络视频上多次组织淫秽表演,从中非法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告人高某某等8人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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