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56期>融水:又一惡勢力犯罪團伙被送上刑事審判席

<2019年第56期>融水:又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被送上刑事审判席

5月7日,由融水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某坤等3人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在融水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融水縣法院副院長莫東軍擔任審判長,融水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慄鵬飛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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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

2018年5月30日至8月2日期間,融水縣人民政府依法在對融水鎮西廓村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吳某坤、吳某朝、潘某等3人為攫取最大私利,先後3次煽動村民到徵地現場,採取毆打、威脅、辱罵徵地工作人員的手段,阻撓政府工作人員丈量土地,致使政府徵地工作無法順利推進。同年9月19日,吳某坤等3人又先後到融水縣徵地辦、融水鎮西廓村委,使用暴力故意毀壞財物,並對徵地辦工作人員及村委幹部進行威脅、辱罵,嚴重擾亂了縣徵地辦及西廓村委的正常工作秩序,影響十分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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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吳某坤、吳某朝、潘某在徵地過程中,多次煽動鬧事,使用暴力、威脅、辱罵、鬨鬧等手段,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上述被告人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聚眾造勢、為非作惡、使用暴力威脅,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系惡勢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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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實況

庭審中,法庭對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向法庭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就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整個庭審過程持續半天,因案件需要經合議庭評議,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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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阮明強

審核:阮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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