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5月25日开始预约“2019年度积分入户申请”

什么是“合法稳定居住”?保险时限具体怎么算?怎样算“连续居住”?……昨日(5月6日),在成都市发改委对外发布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以下简称《政策解读》)中,对积分入户相关细则进行了权威解读。据悉,2019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申请将于6月3日-7月31日对外受理。

成都积分落户,5月25日开始预约“2019年度积分入户申请”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居住证积分入户。同年3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其中,成都居住证积分获取以100分为指标,就是说只要集满100分就可以申请入户了。包括9个加分项,3个减分项。

申请积分入户“门槛”

申请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点

1.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成都按国省市规定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

4.并且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和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就可以具备申请资格。

其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当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九大加分项

1.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具体而言,截止2019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需提供材料:

(1)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及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2)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省社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和省医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

2.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居住证需在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

“自有住所”,是指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范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包括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申请人拥有自有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加10分,拥有多套自有住房的,只能申请与居住证记载地址相同的住房加分。自有住房包括以下住房:(1)申请人本人名下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共有产权的住房;(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且份额不低于50%的住房;(3)申请人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住房租赁”,是指申请人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职工租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及其他合法租赁住房。

提供材料:

(1)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

(2)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3.教育背景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

提供材料:

毕业证和学信网查询打印学历凭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属于:

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

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用人单位是否属于东进、南拓、北改区域,以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提供单位名册为准;在用人单位的就业时间以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时间为准,计算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提供材料:

在注册单位缴纳社保信息。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

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成都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居住地转移”,是指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发生变化,以居住证记载的地址变更为准;“申请人就业地转移”,是指申请人就业单位注册地发生变更,以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变更为准,就业时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计算转移时间均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

提供材料:

人社部门颁发(或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个人贡献

(1)申请人2010年10月以后,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其中,个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加25分,获得四川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加20分,获得成都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加15分。

(2)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其中,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以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以2019年5月31日向上溯计算36个月)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以2019年5月31日向上溯计算12个月内,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申请人需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参加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当年的前1个自然年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

①获奖的提供表彰决定、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纳税的提供申请人在本市各区(市)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③志愿服务提供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时长凭据。

④慈善捐赠提供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⑤献血提供无偿献血证。(原件和复印件)

8.鼓励创新创业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创新创业获奖”指: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主要创始人,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参加的大赛须由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主导举办的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应将获奖证书提交给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

(2)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条件指:申请人须入驻的是经过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须是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须持有效的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函到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

提供材料:

(1)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2)营业执照和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9.年龄

申请人年龄截止2019年5月31日,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

三大减分指标

1.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在2019年5月31日向上溯计算36个月内,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2.个人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集中受理事项

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7月31日

地点: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

网上预约:

5月25日起,可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 ),提前预约居住证积分申办时间;

积分结果查询:

9月15日,申请人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 ),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积分入户名单公示:

9月25日,申请人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 )查询积分入户名单,公示期5天。

入户办理:

10月1日至11月30日,进入2019年度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名单的人员,须按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前往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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