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組:山西湖北督察整改存在敷衍、虛假

本報北京5月6日電 (記者寇江澤)6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山西省、湖北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

督察指出,山西省、湖北省高度重視“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山西全省鋼鐵、化工、水泥等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基本完成;汾河谷地地下水位持續回升,晉祠泉系的清徐平泉重新出流;退出煤炭過剩產能6750萬噸。湖北全省拆除127.54萬畝圍欄圍網和養殖網箱,取締27.45萬畝投肥(糞)養殖和4.5萬畝珍珠養殖;神定河、沮河、遺愛湖等河流湖泊水質持續改善。

督察指出,山西省督察整改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等問題,一些領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還比較突出。湖北省督察整改雖然取得顯著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存在思想認識還不到位、整改工作推進不夠有力等問題,一些問題整改未達到預期目標,甚至還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裝整改等情況。

山西結構性汙染問題突出,一些地方還沒有擺脫對“煤焦電”產業發展路徑依賴,甚至違背國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產能快速擴張;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待督察整改態度不認真、不嚴肅,在制訂整改方案時,照搬照抄,甚至弄虛作假。

2016年湖北省啟動沿江重化工及造紙行業企業專項集中整治行動,明確整治範圍為長江、漢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發改委擅自將整治範圍縮減為“沿長江及其一級支流”,一些地方甚至進一步縮減整治範圍。

督察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將推動汙染防治攻堅與產業結構升級、能源結構優化統一起來;全力推進汾河、桑乾河等重汙染河流環境治理攻堅和水體達標;要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要切實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大決策部署,嚴格落實沿江重化工及造紙行業整治要求,推動磷化工行業轉型升級,系統推進長江干支流水汙染防治;要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山西省委、省政府,湖北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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