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深刻汲取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教训,扎实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深刻汲取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教训,扎实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2月23日8时20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井下运送工人的车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车上共50人,目前已造成21人死亡,29人受伤。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为运送矿工车辆刹车失灵。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紧急提醒:元宵节后,正是复工复产高峰期,各企业务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企业各级领导务必切实履行安全承诺,认真做好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要深刻汲取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看待,要举一反三,结合双重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集中开展企业内部运输车辆安全整治。各类矿山、危化、冶金、涉氨、粉尘等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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