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

4月10日至12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达久木甲率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前往昭觉县、德昌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昭觉县尼地乡谷克德、四开乡、特布洛谷莫村、昭觉大桥绕城公路,德昌县麻栗镇、滨河路ppp项目现场、中医院门急诊医技大楼建设现场、龙阳御府房地产项目进行查看,现场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通过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部分街道、重要项目和重点城镇规划建设情况。

检查组认为,昭觉县、德昌县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成立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对城乡规划建设认识到位,强抓有力,措施过硬,工作力度大,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特别是科学开展了城乡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从严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有效提升了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优化了城乡规划布局,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达久木甲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对“一法一条例一决定”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执法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规划意识,扩大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打造阳光规划。要立足城市发展定位,把握城市发展规律,科学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动态调整优化各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城市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引领城乡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要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完善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工作。

达久木甲强调,要切实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有效遏制城市建成片区违法建设,深入持久严格依法打击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要结合公安部门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好“大棚房”拆除、“彩钢棚”拆除等违建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城乡规划的贯彻实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履职,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工作,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连续性,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州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切实解决当前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建设空间品质提升,推进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文林,州政府副州长、昭觉县委书记子克拉格,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福猛参加相关活动。(记者 李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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