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難容!鄧州發生肇事逃逸事件,撞人後竟置之不理棄車而逃...

據網友爆料:4月14日晚上8時許在人民路與三賢路與交叉口發生一起詭異車禍。一位醉漢騎電動車撞上路邊一位六旬老人,肇事車主驚恐之下直接棄車而逃,受傷老人被送往醫院接受檢查治療。

從該網友提供的現場照片可以清晰看出,肇事電動車懸掛鄧州花洲實驗高中的車牌號,據傷者反映說騎車的不是學生,而是一名醉酒男子。事故發生後該名男子對傷著不管不問選擇棄車而逃!這種人實在太可恨了,必須嚴懲,呼籲朋友圈全城追兇!同時希望交警部門能儘早破案,把這種社會人渣敗類早日繩之於法!有認識此電動車者請聯繫:13683980123(保密並有酬勞)

天理難容!鄧州發生肇事逃逸事件,撞人後竟置之不理棄車而逃...


天理難容!鄧州發生肇事逃逸事件,撞人後竟置之不理棄車而逃...

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此,小編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逃過一時,是不能逃過一世的,最終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最後,小編也希望這位受傷的老人能夠平安無事,早日康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