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一餐饮公司因使用过期原料,被罚5万元!

舌尖安全

一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

泸州一餐饮公司因使用过期原料,被罚5万元!


往往总有一些商家

抱有侥幸心理

在不同程度上“钻空子”

挑战大家的“道德底线”

泸州一餐饮公司因使用过期原料,被罚5万元!


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

泸州君满楼餐饮有限公司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据了解,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泸州君满楼餐饮有限公司

热食加工区操作台上检查时

查到过期食品标示为

未多Ⓡ未多牌咖喱调味品1瓶

(生产日期2016/04/21,保质期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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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食加工区冰柜内检查到

好楽門专业烹调沙拉酱1瓶

(生产日期2018/03/18,保质期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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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食加工区冰柜内检查到1袋

已开封的

佳之味畜禽肉制品馅制作肉松南瓜

(生产日期2018/01/05,保质期6个月)

泸州一餐饮公司因使用过期原料,被罚5万元!

经查明,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泸州一餐饮公司因使用过期原料,被罚5万元!

对泸州君满楼餐饮有限公司

没收相关过期食品

予以警告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其原文如下


泸州一餐饮公司因使用过期原料,被罚5万元!


泸州一餐饮公司因使用过期原料,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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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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