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區規範“雙違”管理體制

4月29日,示範區召開規範“雙違”管理體制動員會。

“雙違”建築不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還嚴重影響幹群關係造成資源浪費,必須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機制體制。規範“雙違”管理體制是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面對“雙違”新形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各單位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工委、管委會決策部署上來。要明確責任。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是 “雙違”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村(社區)支部書記分別是鄉(鎮、街道)、村“雙違”治理第一責任人;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是執法主體。要依法行政。對“雙違”建築要及時下達相關法律文書,依法依規進行拆除,不能有遺留問題;對符合條件申請建房的,要及時依法依規進行審批。要嚴格追責。對履職不盡責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示範區紀工委追究責任;對聘用人員,解除勞動關係。

該區要求,規範“雙違”管理體制是解決“雙違”治理遇到新問題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提高站位,要處理好有重有輕、有堵有疏、有責有職、有標有規的關係。對危房改造、舊房翻建等符合條件建房的,建築面積不準超過228平方米,堅決禁止佔用林地、坑塘建房。

會議傳達了《示範區規範“雙違”治理管理體制實施意見》,各街道(鄉、鎮)主要負責人就“雙違”治理作了表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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