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結束您可別忘了,沒這個就上路,罰款1000元!

轉眼間

五一勞動節已過

我們在上班的路上

這件事您可千萬別忘!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從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就已對

沒有懸掛臨時標識或號牌的

電動自行車進行執法

最高可罰款1000元!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今天下午

小亦跟隨開發區交通大隊民警

來到了榮華中路與榮京東街交叉口

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

進行專項整治

針對違法駕駛行為

進行安全教育和處罰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此外

針對部分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

和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

交警也採取了

要求懸掛號牌出示預約二維碼等措施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目前

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申領已經結束

市民新購的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可在購買之日起15天內

持相關證件

申領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

Q1:已線上申請但還沒領到怎麼辦?

A1:憑預約二維碼上路行駛暫不處罰

有不少市民擔心,如果沒能在5月1日前領取到過渡期臨時標識怎麼辦?上路是不是會被處罰?北京市交管局證實,交管部門對政策進行了適度調整。對於已通過“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領臨時標識工作平臺”註冊申領臨時標識,並生成預約二維碼,但還沒領到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暫不處罰。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此外,交管部門提示,外埠電動自行車號牌、標識不能在北京市道路行駛的,駕駛人應按北京市規定辦理登記,領取號牌後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

Q2:未按規定懸掛電動號牌怎麼辦?

A2:電動自行車違規上路最高罰款1000元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經登記,取得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同時,懸掛號牌、臨時標識,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汙損。需要特別提醒市民朋友的是,電動自行車號牌切勿挪用。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根據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對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20元罰款;已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號牌、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申領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的、過渡期滿後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先予扣留電動自行車,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並通知駕駛人及時接受處理;駕駛人接受處理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發還電動自行車。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交管局法制處也提出了一些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駕駛人應年滿16週歲;成年人可以在駕駛人座位後部的固定座椅內載一名12週歲以下的兒童;如果違反相關規定,民警將對違法人處以警告或20元罰款。停車的時候,如果有停放設施的,需要放在停放設施內,沒有停放設施的地方,停車時不得妨礙他人通行。在行車道等處禁止停車,違法者要被處以50元罰款。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小亦提醒

各位電動自行車主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出行

請依法申領和懸掛號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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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北京亦莊發佈

假期结束您可别忘了,没这个就上路,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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