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開發商簽了合同的房子,後悔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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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開發商簽訂了合同的房子,如果你想解除合同,需要有法定的理由或者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我們應當遵守契約精神如果沒有法定的理由或者協商一致合同解除要承擔偉約責任的。但是如果有法定的解除理由,比如房屋的質量問題或者是五證問題等,你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還有一種情況下,就是你可以向開發商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經協商解除合同,協商一致可以免除違約金。

除了這兩種情況情況以外,原則上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北京謝律師


2017年5月交首付,2019年初全款退的,後續退房的聽說都扣定金了。

當時去鄭州洞林湖玩,發現環境很好,選的新田城的房子,交了首付,直到2018年底才下的預售證。2018年下半年發現,洞林湖附近要建一個日處理4500噸的垃圾發電廠,趕緊了解情況。2016年就有要建垃圾發電廠的消息,選址工作在論證和審批中。2018年3月份鄭州滎陽市官網公佈:賈峪鎮上灣村建大型垃圾發電廠。距離洞林湖片區直線距離3.5公里。隨後周圍的村民上訪,沒什麼效果。日本垃圾發電廠三公里範圍居民癌症發病率是其他區域的三倍多,日本的垃圾分類、技術及執行力度遠優於國內。

開發商有意隱瞞,沒有履行告知的義務,侵犯了客戶知情權,下定決心退房,當時還沒有網籤。銷售人員各種勸阻,我威脅要投訴他們無證銷售,才答應向領導申請,預料中的石沉大海。我去滎陽房管局投訴無證銷售,房管局回覆他們五證齊全,我說我交首付款時沒有五證,也沒什麼效果。我去鄭州市投訴,且把滎陽房管局情況一起反映了。很快滎陽房管局回覆說開發商同意全額退款,近兩年利息屬於經濟糾紛,他們不管,可以起訴。這時已經2018年12月份了,銷售給我說領導同意退款,但公司春節前沒錢。我又去投訴,回覆什麼時間打款,他們沒有權限。隨後又投訴到鄭州市,說無證銷售是否核實。核實的話,需要處罰的。開發商當天給我電話,元旦後打款,2019年元月收到退款。聽說隨後退房的要被扣定金。

只要開發商有問題,我們可以退房,但過程艱辛。可以通過管理部門和法院兩種途徑,優先通過前者,打官司耗時耗力。管理部門和開發商千都有聯繫,要了解投訴的流程,而且要坐實開發商違規。某種原因我就不詳說了,可以私聊我。如果開發商沒有違規,但有不合理的地方,就要通過媒體和法院了,例如霸王條款、前期虛假宣傳、隱瞞了不利因素等。但這些原因不能完全坐實開發商違規,霸王條款認定比較麻煩,管理部門你們懂得,或者開發商可以說銷售私自的承諾不代表公司。

幾個朋友打官司,都是理虧開發商私下協商解決,不然判決後一報道,負面影響大,當然起訴前,開發商態度很惡劣,甚至說,有本事去起訴。

總之,想退房必須開發商有問題,否則就會被扣定金,不管哪種情況,都要有不怕麻煩的心理準備。


尋石11


那就看開發商也沒有違規,如果沒有違規德話,要麼你不買,賠違約金。要麼你就找到一個人能接手你這個房子,不過你還是需要出一部分錢給開發商,要麼就買了。如果開發商違規操作了,你就讓開發商退錢,如果不退錢,你可以去找記者曝光他。記者喜歡報道這樣的新聞。或者你去房管局投訴也行。


鄭州房產零首付


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就是了。付自己的違約責任。


1程前


什麼原因呢,自己原因不想買要看合同走到哪一步,小定有時候可以退,開發商問題你要說清楚才能告訴你找誰能解決,如果啥信息沒有隻能按合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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