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眼中风姿绰约的小脚女人老照片,最后一张竟然是小脚罚单


女人缠足,始于舞者,南唐后主李煜甚喜。此后,缠足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在宫廷流传,但并未放开。后,北宋终结五代十国,亦未将恶习继承,近两百年缠足少见于史册。

然而,由于南宋程朱理学认为“缠足”符合男耕女织的规矩,并大力推崇之。短短百余年,从宫廷到民间,裹脚之妇大行其道。长江南岸,妇女人人以缠足为荣。

至元朝大一统,并未禁止此风。文从沈梦了解,至元末期,“不缠足为耻”已成为妇女和男子的共识。

明朝,女子缠足已成为不争之风气。事实上,有清一朝开始还是禁止缠足的。

康熙三年,下诏“禁裹脚”,并有“违者枷责流徙”的惩罚。

但此举似乎没达到既定目的,仅仅4年后,康熙七年只好下令罢禁。

此后,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的重要标准,甚至影响妇女的终身大事。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民国,才发生重大变化。

民国时发布的未放足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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