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管制刀具處罰

有時候電視上的新聞會報道一些犯罪分子持刀傷人的案件,一般情況下,我國公民在沒有得到國家法律的允許下是不可以隨意攜帶像刀具這類危險物品的。尤其是在人比較多的場合下,出現犯罪現象會導致多人受傷。那麼2019管制刀具認定標準是什麼?下文萬邦法務小編為您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以供參考。

一、2019管制刀具認定標準

管制刀具,根據《管制刀具認定標準》是指匕首、三稜刀、彈簧刀(跳刀)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稜尖刀。根據公安部《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第2條至第7條的規定,管制刀具的佩帶範圍和生產、購銷均有法定手續。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稜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稜尖刀: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見)。

2019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管制刀具處罰

二、攜帶管制刀具的處罰規定

攜帶管制刀具屬於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構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七條 違反法律規定,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法律法規對管制刀具的禁止性規定

1、《戒嚴法》第十六條規定:戒嚴期問,戒嚴實施機關或者戒嚴指揮機構可以在戒嚴地區對管制刀具採取特別管理措施。

2、《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五條規定:集會、遊行、示威應當和平地進行,不得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

3、《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禁止旅客隨身攜帶危險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執行公務並按照國家規定經過批准外,禁止旅客攜帶槍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違反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的規定將危險品作為行李託運。

4、《鐵路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運輸危險品必須按照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禁止以非危險品品名託運危險品。禁止旅客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

5、《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攜帶管制刀具。

6、《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娛樂場所。

7、《典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典當行嚴禁承接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用標誌、制式服裝和器械。

以上就是萬邦法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2019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相關資料。國家之所以對管制刀具有著如此嚴格的規定,也是為了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到傷害,預防犯罪分子蓄意謀殺等事件。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諮詢我們萬邦法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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