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同桌有偷東西的小毛病,你們會和家長或者老師說嗎?應該怎麼辦?

籬笆與花香


你好,這個問題我還沒有遇到,我家小孩才上幼兒園小班,不過,我閨蜜的兒子前兩天跟我提過這事,他目前上小學二年級,他說班裡有同學總是偷他的東西,自己發現東西不見了後同學還挑釁他。然後我就問他,你有沒有目睹他偷你東西的過程?如果沒有你是沒有權利說人家是小偷的。即使心裡認準了他就是那個小偷也只能藏在心裡,不能說出來,因為你沒有證據而亂說話會造成不良後果的。退一萬步來說,假如他真的是偷你東西的人,也不要去理會他,無視他的存在,因為他偷你東西就是為了激怒你,拿你尋開心的,你就不要上他的當,時間久了他就覺得很無趣,就不會來招惹你啦,還有一個,如果他偷東西偷久了會成為習慣,長大了自然會有別人收拾他的,但是你必須做好自己,不要被人詬病就行。

以上是我對小朋友說的話,大家認為這樣可以嗎?有什麼不同的意見可以留言一起探討下哦


贛南姑娘在南京


講兩個關於學校“偷"東西的案例。希望你能夠得到一些啟示。

例一:

先講小學生被偷筆的事,有一天,一位被外婆去學校接外孫女,意外發現那個女孩鉛筆盒中的筆是自己外孫女丟的,於是想找老師反應情況,但是恰好放學時間沒找到老師,放學路上,她們恰好遇見女孩的媽媽,於是她趕上前去說明情況,說自己買的筆和別人的不一樣,學校附近都沒有賣,而她女兒文具盒中的筆和丟的筆一模一樣,希望對方可以歸還。

原以為女孩的家長會賠禮道歉教育自己的孩子,結果女孩的媽媽性子躁,不但沒賠禮道歉,反而咒罵老人,根本不承認自己女娃犯的錯,甚至還恐嚇老人,一路罵戰。嚇得路人勸架,此事也不了了之。

老人雖然解釋自己買的鉛筆與眾不同能認出被偷的筆,但是沒親眼所見筆被"偷″之過程,僅憑一家之言不足以服人反遭對方口水之戰。所以,處理此事看似簡單,其實你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根本無法解決問題,一旦與對方攤牌很可能發生意想不到的事。

案例二:

一初中女生,學習成績差,同學們說她“偷"東西,於是她覺得很委曲,恰好遇到小學同學,於是向她訴苦水,說自己學習差,同學們瞧不起她,還誣陷她偷東西,她心裡非常難過。

此事可見,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你永遠不能指責別人,萬一誤會,對別人的傷害是終身的。世界上最可怕的是無中生有。

第一例女孩養成壞習慣的原因是父母教育的問題,小女孩七歲左右,沒有大人教導,根本不知道不問自取即為偷,如果她的父母能正視她的問題,應該教育她做人的基本道德,告訴她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併為其提供充足的學習用具以防不時之需,並告誡她萬一忘記帶文具,應向同學借用一下,用完及時歸還並謝謝人家,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

第二例告訴我們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不要用勢利的眼去看別人,否則莫須有的罪名會令人非常受傷害,而這種傷害對未成年人的心靈會造成重大創傷。如果她不去找同學傾訴,沒有同學理解信任她,那她的性格將會曲扭變異,她以後的人生路是可想而知的。

一個孩子好習慣的養成,在於父母,因為父母永遠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幼齡兒童沒有偷的概念,他們喜歡將好的東西收歸自己所有,你如果細心觀察,在第一時間告訴他們,什麼是自己的可以隨便拿,什麼是別人的,你想要必須問過主人,並告訴他你想擁有自己的想要的東西,最好的辦法是通過勞動去掙錢,那樣才可以隨時有能力購買自己想要的東西。當然,這種觀念必須在學前溉輸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從而阻斷"偷"的習慣。

水寒雅芙隨筆




水寒雅芙


孩子的同桌有偷別人東西的毛病,確實很讓人煩惱。

我就有過這樣被人拿走學習用具的經歷。過去好多年了,但是看到這個問題,記憶立即就回到以前的場景。

小時候,學習用具不像現在這樣充足,連個像樣的書包都沒有,更別說文具盒,削筆刀,彩筆,什麼的,上下學就那樣用手直接拿著教課書和作業本。由於經常被手直接拿著,課本封面不久就會又髒又破。由於缺少學習用具,所以對自己僅有的用具特別在意,那時候我們用的鉛筆都是用到實在捏不住了,才扔掉。如果不小心丟了作業本或者是筆會懊悔好長時間,所以,每當自己擁有了新本子,新筆之類,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本子上筆上刻上或者寫上自己的名字,以防遺失和被偷。



一次,我的舅舅探親回家,給我買了10根墨綠色的鉛筆,我好像得到了一筆鉅款那樣興奮,感到無比幸福,就忍不住向和我一起上下學的鄰居姐炫耀,看把她也羨慕得睜大了眼睛,我當時絕對的居高臨下神氣無比,加上當時我高出她們好多的成績,豈止是趾高氣昂,簡直有些飄飄然了。


一天,我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因為我發現我可愛的鉛筆少了一根,我翻天動地地找,找遍了家裡的角角落落,問了家裡的所有人,大家都說沒有看到。沒有辦法,好幾天都情緒低落,沉默不語。只是沉重著心情,在剩下的每支鉛筆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

不久,我發現我的鉛筆又少了一支。這次,我悄悄的觀察,看哪位同學用的筆和我的相似,很可惜,沒有類似的。只有我那一起上下學的鄰居姐用了一支新鉛筆,但是,她的那支筆是通身刻掉皮的。為什麼新鉛筆全刻掉皮?我問她。她說,刻掉皮就不會有人偷拿走了。很明顯的地方就是我刻了我的名字的地方被她削的很深,幾乎都要刻到鉛筆芯了。


當時還是因為自己年齡小,沒有想太多,每天還是和她一起上下學。直到有一次,就我們倆在我家,寫作業累了,玩了一會,再去寫作業時,我的鉛筆卻不翼而飛了。這次我認準了是她拿走了我心愛的鉛筆。我隨機問她是否看見我的鉛筆,她搖頭,最後在她的衣服口袋裡翻出來我的鉛筆。她很難為情,底著頭輕輕的回她家裡去了。她走以後,我很惱火,很傷心,怎麼能這樣,當時我們關係很好,每天都是形影不離,她怎麼能做這樣的事?想不通,很苦悶。心裡就像被塞了一塊磚,不吐不快,我告訴了我母親。當時我們兩家也很親密,如同一家人。我母親吼我,怎麼不早點告訴母親,不能讓她養成這個毛病。我母親告訴了她的母親,她的母親闢手一巴掌打在她的脊樑上,嘴裡罵到,不學好,叫你盡長壞毛病!當著我們的面,她大聲哭起來,我母親上前勸她別哭,被她的母親攔著,她母親說,讓她哭,讓她記住啥事不能幹!再這樣看我怎麼收拾你!


兩家因為住的近,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由於鉛筆事件,我們倆各自上下學,途中沒有了往日的熱鬧,孤單真的折磨人,我期待我倆再續以前的情形,但想到她拿我鉛筆的事,就打消念頭。心裡想,她要是來找我,我就和她和好。這一天真的來了,那天,她怯怯的站在我家堂屋簷下,小聲喚我,我急不可待的跑出來。我母親聽見是她的聲音,也從屋裡走出來,問她,還幹不幹上次那樣的事?不改過來,永遠不能和我家妞妞玩!她點點頭,算是應允。也許,她也被孤單的情緒折磨夠了,也許她認識到了自己的不對,也許就是小學生的天性,事情發生過去以後,就被忘記了吧。

現在想來,當時我的母親做的是對的,及時教育孩子什麼樣的事情不能做,孩子們成長過程中多麼需要這樣的正確的領路人。不然,人一旦染上偷雞摸狗的惡習,後


果很嚴重。試想,一個從小就偷小東西的人,不僅僅是壞在手腳,更是壞在心靈。如果從小行為沒有被糾正,隨著年齡的增長,可以偷更大更多,可能是偷物,錢,財甚至是偷人。一路走來,輕鬆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一旦發現有學生拿別人東西,應該選擇可行的方法告訴家長,告訴老師去制止他們,教育學生,不但教育偷走別人東西的學生,同時也教育全體學生,堅決不允許偷同學的東西,這種行為是見不得人的,大家深惡痛絕,也是國法不允許的。

切記:

不宜善小而不為,不宜惡小而為之。


月夜秋涼857


孩子四年級,班裡有個同學喜歡拿同學的東西。其實拿的無非是隻筆,一塊橡皮之類的。奇葩的是,這孩子過兩天會帶到班級用。於是案發。

孩子和我聊過這事,開始老師私下批評,後來在班級批評。然後聯繫家長。最後讓同學看好自己的東西。

老師沒用?有家長就微信群裡和對方家長說,結果對方家長直接一句,拿了什麼?十倍賠你。家長失聲。估計都叮囑孩子不要理她了。

我家娃東西沒了也沒在意,後來發現在那個同學手裡。直接過去搶回來。之後那個同學再沒拿過他東西。

這事我覺得,和對方家長,關係好的可以說下。要不沒必要說。反映給老師即可。

我是做不到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


笨蛋的酒窩


喜歡偷東西的學生只可能在小學期間遇到,因為童心未泯,不成熟,見到了喜歡的、自己沒有的就想據為己有。年齡大了,開始忌諱別人的閒言碎語,有了自尊心,就算是想要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也沒有先前那樣明目張膽、頻頻得手了。

記得兒子讀小學時候的一個同桌是個男孩,調皮搗蛋,成績也不好,每次考試也總是墊底,拖班級後腿,喜歡偷同學的東西,小到鉛筆、橡皮擦,大到同學們的零用錢,有一次老師把他調換座位和我兒子成了同桌,兒子下課去廁所回來親眼看到他正在自己的書包裡亂翻,還旁若無人的拿起兒子的文具盒打開了又合上,反反覆覆滴!有時候竟然把兒子的本子撕幾頁下來扎紙飛機,不甚其擾!老師無論把他調換到哪裡都會被同學們投訴,有的家長還告到校長大人那裡。後面老師只能把他安排在講臺邊一個人坐,一個人坐也還是要偷東西,甚至還跑到別人班去偷。有同學看到了告狀給老師,他還要打別人。

因為 九年義務教育制,像這種害群之馬,又冥頑不靈屢教不改的同學,老師真的拿他沒有辦法,他的單親爸爸打也打了,罵也罵了,也還是照樣。從一年級到三年級,混到四年級的時候聽兒子說他被學校開除了,已經轉學了。


羅唐二合一


人之初,性本善。這樣的事情在學校裡是會時有發生的,而且越是低年級發生的頻率會越高,學生丟失的大多是玩具、食品,少數是錢、書籍。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偷”。我們一定要相信所有的孩子都是一樣的純真可愛、潔白無暇的。是你的家庭、我們的社會讓他們漸漸學壞、變壞的。一般情況下,老師遇到這樣的事都會從保護孩子的尊嚴、名譽的角度溫和地去處理。我從事小學教育30多年了,舉個例子吧,那年我教一年級語文,要求班裡一人一冊《新華字典》,週一檢查,結果週一就發生的這樣的事。丟失字典的學生哭著向我說明情況,我讓他先回去,再找找,答應他我也幫他找找。上課時我拿了一本新的字典交給了他,並刻意在課上強調要保管好,不要再弄丟了。並在那天下午的班會上講到“偷”的可恥,通過觀察我心中也有了數,畢竟孩子藏不住事。兩天後,講臺上端端正正地放著一本《新華字典》,我看了看那位也正注視著我的孩子,向他投去讚許的目光,靜靜地拿起字典走出教室。我在想,責任可能在我,也許再緩幾天檢查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孩子都是純真的,沒有貧與富、官與民、男與女、健全與傷病……這些世俗的鴻溝,是我們為他們一一貼上了標籤,“毀”了他們。於教育,我們等於無知和無奈。


雲居客606


遭遇不打招呼就悄悄把別人東西拿走的孩子,確實讓人頭痛。

上文,我之所以沒有用“偷”這個詞,是因為孩子這個行為與成人理解的“竊取”有很大區別。這個區別主要體現在行為動機上,比如孩子拿別人的東西,或者因為好奇,或者因為想引起別人的注意,或者因為覺得看別人丟東西后著急是一件有趣的事......當然,也有極少數是想把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

悄悄去拿別人的東西,幾乎每個人小時候都曾有這樣的念頭。不同的是有人做了,有人只是想想,因為條件不成熟或者興趣轉移,而沒有真正去做。

我很小的時候,有一年,鄰居家院子裡種了一棵玉米。那時我就特別想去掰下一個玉米棒子帶回家,因為此前除了在書上看過圖片,現實生活中我沒有見過真的玉米,心裡很想親自把一個玉米棒子外面那層葉子剝開,看看裡面的玉米粒和圖片上是不是一樣的。我每天都向那棵玉米張望好幾眼,直到鄰居把玉米收割完,我也沒敢真的去掰一個玉米回來,因為擔心別人發現說我是“小偷”。

正如題主說的那樣,孩子偷東西確實是一種“小毛病”,一般不涉及道德品格問題(這是與成人偷竊的本質區別),但這個行為會給失去東西的人帶來損失、麻煩和困擾,再說,“小毛病”聽之任之,就可能成為“頑疾”。所以這個問題最好能有一種合適的方法來解決。

如果找對方家長,那個家長講理還好,萬一對方不講理,“護犢子”,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可能引起新的煩惱。

告老師也不會成為我的首選,一是不想給老師添麻煩,二是不想使影響擴大。

以我的性格和行事風格,我會讓孩子自己與對方去溝通解決。幼兒園孩子沒什麼東西需要帶學校,不具備“案發條件”。“偷東西案件”高發期是小學,初中偶爾,高中孩子懂事了,這種事少見了。對於小學和初中的孩子,他們具備了就此事進行溝通的能力。現在我就是這樣建議我的孩子的,效果還不錯,不但別人不拿他的東西了,而且自己也掌握了怎樣不讓自己東西“消失”的方法。

30年前,我也通過私下溝通找回自己的東西。我的故事是這樣的:

當時我上小學四年級,放學回家需要做小量課後作業,家裡沒有書房書桌,我經常在客廳飯桌上寫字。作業完成,我就一溜煙跑出去玩,玩夠了才回來收拾作業、整理書包。有一次回來我發現橡皮、筆還有作業本不見了,找遍了家裡所有可能的地方,還是找不著。我擔心父母責怪我不及時收拾自己東西,沒把這事告訴他們,我向姐姐借了筆和本子重做了作業。第二天上學課間休息,我去對面教室串門,(我們上小學那會兒,課間十分鐘孩子是自由活動的,學校不像現在管理這麼嚴。)因為以前聽旁人說在這個教室上學的鄰居家小姑娘有點“順走”別人東西的毛病,我去碰碰運氣。果然,在這個小姑娘課桌上,發現了我的作業本。我問這個本子怎麼到她這裡了,她不做聲。我明白怎麼回事了,接著我告訴她:希望她把所有屬於我的東西兩天內全部還給我,如果她做到了,我會保守秘密不告訴任何人,不然我就會告訴她老師或者家長。當天傍晚,鄰居小姑娘就把所有東西還了回來。我告訴她當我發現東西丟了我很著急,謝謝她這麼快就把東西還給了我,並且向她保證我會遵守諾言。30多年過去了,我們周圍沒有任何人知道我和她曾有一個這樣的小故事。從那以後,我養成了每天做完作業就收拾書包的習慣,鄰居小姑娘再也沒有悄悄拿過別人的東西。

N年後,我大學畢業“南漂”深圳,剛到深圳那會兒我孤苦一人,恰巧這個姑娘在那裡打工,冒著被公司處罰的危險,收留了我好幾晚。多好的姑娘啊!

我認為:對孩子的錯,能私下溝通處理最好私下溝通處理,孩子之間自己能解決大人就可以不參與。採用影響面最小的方式,周圍不容易產生一種可能不友好的氣氛造成孩子心理上的壓力,從而不利於孩子改正錯誤。這是我個人想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處事原則,不同的原則造成解決問題的方式和途徑不同,無論選擇告家長、告老師,還是孩子私下溝通解決,都應該在心裡把孩子偷東西與我們平時理解的“竊取”區分開,秉持寬容理性的態度,使用溫和婉轉的語言。


育兒智匯


孩子從小就有偷東西的小毛病,這個問題必須要加以重視,因為小偷小摸不及時加教育和矯正,很容易成為慣偷,在這條路上如果走遠了,必將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如果愛偷東西的孩子家長不知情,身那個孩子同桌的父母出於友情,我還是贊同告知當事孩子家長。那麼如何告知呢?

第一,約見偷東西的那同學家長,把實情告知,但會做出承諾,不會把這件事傳揚出去。

一般來說,明事理的家長,如果被孩子同桌父母告知自己孩子有小偷小摸的行為時,應該非常感激家長提供的信息,因為這是本著對自己成長負責的態度,才會實情相告的。當然,對於提供實情的家長來說,為了打消當事家長的顧慮,必須要承諾在前,這件事僅限於你和知道,我也會叮囑孩子絕不能再告訴其他同學,避免給同桌造成更多的麻煩。而家長看到你如此坦誠,真把他的孩子當成自己孩子一樣愛護,肯定會被感動。

第二,給家長一些矯正孩子不良習慣的建議,避免偷東西孩子的父母盲目責罰孩子。

對於一些不懂家庭教育,且以往不重視對孩子進行品質培養的家長來說,一但聽到自己孩子竟然在班上偷東西,心裡肯定非常惱火,回家後必然要對孩子大打出手。如果用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去矯正孩子的不良行為,基本上不會起任何作用,因為孩子本身認知分辨就出現了問題。因此,給家長一些矯正孩子不良習慣的建議才是最理性的辦法,而家長有了解決之策,也能減少盲目教育的可能性。

第三,最好先不要單方面告知老師,先看家長是否有所行動,避免事態擴大化。

對於偷東西的孩子來說,必須要先進行認知和分辨的重建,否則,孩子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行為。當給家長建議後,就看家長是否有所行動了。怎樣才能清楚家長是否真有所為了呢?當然可以從跟蹤關注著手了,既然有了第一次約見,當時就應彼此建立起友好往來關係,同時把話給家長說到。為了能讓孩子徹底改掉這個壞毛病,你在家裡持續教育,我讓孩子在班上觀察一下他的同桌,看看你的教育是否產生效果了。這件事,最好我們能獨立去解決,不要讓老師知道,避免事態擴大化。

第四,如果約見或告知家長後,家長態度很冷漠,就有必要告訴班主任老師了。

現在有些家長自身都存在認知和分辨很差的現象,不懂家庭教育,又不重視對孩子教育,自然會護短。尤其當看到同桌家長告訴自己實情後,會臉上掛不住,認為家長多管閒事。如果遇上這樣的家長,即便你再有好心,人家也不會領你的情。因此,就需要單獨向班主任老師反映這種情況,但是請班主任老師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當事孩子家長因想不開而鬧事。如果發展到這種地步,肯定是達不到我們要幫助那個孩子的初衷。一般情況下,班主任會做好保密工作,也會採取適當的方式對當事孩子進行教育。

結束語:可能有些人會認為,別人家孩子犯錯,和我有啥關係?表面是看是沒有關係,但是同為父母,當別人家孩子在走錯路時,作為那個孩子同桌家長,我們還是有必要做出正確的姿態。從本質上來講,這也恰可以教育自己孩子,充分利好這個時機,讓孩子知道如果從小就養成偷摸的惡習,絕對沒有任何好處,因為小偷人人厭之,如過街老鼠一樣。凡事有利弊,當你出於責任心和友善之心去處理這件事時,於人於已都會有好處。


寒石冷月


孩子偷拿東西是在學校發生的,所以這件事應該對老師說明,讓老師去了解去發現去想辦法跟孩子家長反應情況。但是告訴老師的時候,應該同其他相同經歷的家長一起,這樣具有說服力和證明力。

至於家長該不該告訴對方家長,我覺得不必,原因是:孩子的這個習慣不是一天兩天養成的,是“疏於管教”或者“嬌生慣養”我們不知情,所以,我們跟對方家長無從“溝通”,搞不好還會激化家長之間的矛盾。

對於孩子“偷”東西的行為,我覺得作為家長一旦發現端倪,應該及時果斷制止並說服教育,要“恩威並施”,不能一味暴力教育,要讓孩子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引導孩子改掉這個毛病。


靠人找


當然說啦!

遇到這種情況,必須說!不管是從哪種角度考慮,都應該把發現的問題反饋和學校和家長。

看似是個小毛病,實際上反應出了很大的問題。這個時候,可能用偷字來形容,不是太恰當。但是,這樣的壞習慣如果發現了,不跟學校和家長反饋,漸漸地,這種沉默就會形成縱容,會滋養他的這種行為,甚至……

自己教上一屆的學生時,就有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把孩子叫出來,先讓孩子認識到錯誤,再把家長請來,跟孩子家長好好聊聊,這樣的小問題,是如何產生的?是受什麼影響?

一定要讓孩子家長重視這個問題,這種情況,必定是有根源的。是家長的過分溺愛,讓孩子產生了好東西都是自己的念頭,還是接觸過一些不良書籍……

找到根源,給孩子正確引導,這種問題,單純靠學校和老師,是解決不了實質問題的。必須要家長用平時行動影響孩子。

“你想讓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自己就先成為什麼樣的人!”

這番話送給自己這個奶爸,也送給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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