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山东省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济宁检察)

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刘正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9年4月5日,刘正军收受某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赠送的礼品。2019年4月19日,无棣县纪委给予刘正军党内警告处分。

惠民县辛店镇宋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刘刚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3月,刘刚擅自决定为参与宋桥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发放补助,并安排宋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巩青彬具体办理。2019年2月19日,惠民县纪委给予刘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巩青彬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沾化区泊头镇卫生院院长段同敏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10月至2018年4月,段同敏擅自搬入本单位防保楼二楼两间办公用房居住,面积约90平方米,期间未缴纳任何费用。2019年1月18日,沾化区纪委给予段同敏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阳信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兼医务科主任焦建洪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9年1月17日,焦建洪收受某医药公司赠送的礼品。2019年3月19日,阳信县纪委给予焦建洪党内警告处分。

邹平市魏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杨兆七违规操办女儿婚庆事宜问题。2018年8月,杨兆七在筹办女儿婚礼期间分两次宴请魏桥镇政府部分工作人员,并安排该镇工作人员通知部分站所负责人。2018年10月23日,邹平市监委给予杨兆七政务警告处分。(滨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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