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违纪!近日,广西一批干部被通报,部分被双开

近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

2019年1-3月全区查处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0起,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266人。

顶风违纪!近日,广西一批干部被通报,部分被双开


在当前刹风正纪的高压形势下,

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

顶风违纪!

顶风违纪!近日,广西一批干部被通报,部分被双开

南宁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顶风违纪!近日,广西一批干部被通报,部分被双开

上林县巷贤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李江明、副站长卢明,巷贤镇苏仁村委会文书罗勇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巷贤镇苏仁村包片村干部罗勇明知新黎庄村民温某明所在户已于2013年获得危改补助,仍将温某明的相关材料提交村委进行民主评议。李江明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村级上报的危房改造申请户没有组织入户核查,且与卢明在房屋验收工作中不细致,导致该户重复申报并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29512.19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018年9月,

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10月,李江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温某明所在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已全部追回。

江南区江南街道东南村村委委员罗伯旺在办理农村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罗伯旺作为东南村低保经办人员,没有严格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对本村低保户没有进行入户核查,未及时核查发现低保户黄某芬夫妇已购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且其家庭人均收入从2013年6月开始已经超过南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相关情况,导致黄某芬户从2013年6月至2018年3月仍领取低保金共计27570元。2019年1月,罗伯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某芬户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全部追回。

西乡塘区农业服务中心科员宋春伟、金陵电灌站技术员邓孝鸣在扶贫项目工程建设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9月,金陵镇邓圩村定东坡人饮水源工程获得市发改委立项,下达计划总投资76万元,但因工程设计缺陷,致使该工程从2017年1月中旬竣工后到2018年3月一直无法通水使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邓孝鸣作为项目负责人,对定东坡人饮水源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节点计算错误、水压不够等问题没有及时整改, 对工程竣工后无法正常使用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而是消极应对。宋春伟作为项目专家评审组组长,对项目设计方案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7月,

邓孝鸣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宋春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宁市纪委监委)

桂林市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张仕勇严重违纪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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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桂林市资源县纪委监委对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张仕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张仕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用于个人开支。

张仕勇作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源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资源县委批准,给予张仕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彭卫国接受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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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桂林市监委消息: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彭卫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桂林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梧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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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梧县沙头镇横江村原村委副主任谭永建违规发放扶贫物资等问题。2014年3月,横江村违规把部分本该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种苗和肥料发放给非贫困户。且谭永建在明知横江村没有足额收到扶贫物资的情况下,制作虚假发放表格并假冒贫困户签字,使扶贫项目通过验收,造成扶贫物资流失。谭永健作为时任横江村村委副主任对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谭永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藤县天平镇塘冲村两定干部韦维功骗取农村低保补助金问题。2014年间,韦维功在领取财政拨付的村干部工资及其个人有经营收入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父亲申领农村低保金,使其父亲得以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6100元。2018年12月,韦维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梧州市纪委监委)

河池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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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池市宜州区福龙瑶族乡高山村党支部委员黄南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黄南隐瞒其父亲黄某盛已有稳固住房的情况,在没有召开危房改造屯级评议会的情况下伪造会议记录、签到表、会议照片等相关材料,违规帮其父亲黄某盛申请危房改造指标,致使不符合危改申请条件的黄某盛申领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2019年1月,黄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追回上缴。

2.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长洞村委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至2012年,时任东山乡长洞村委班子成员兰茂荣、蒙江、兰桂吉,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对东山乡长洞村沙桥队罗某提交的危改申请材料未进行认真核实,即同意上报乡人民政府,导致罗某先后以其母亲兰某路、其本人、其妻子兰某连的名字(三人同户)分别申领危改补助1.1万元、1.15万元、1.76万元,共计4.01万元。2019年3月,兰茂荣、兰桂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蒙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已受到相应党纪处分。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追回上缴。

3. 河池市金城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陆洪浩在职业培训补贴工作中失职问题。2013年,陆洪浩作为金城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申报补贴材料的负责人,在审核工作中,疏忽大意,把关不严,导致九圩镇拉架村龙峨屯村民蓝某高和河池镇中和街居民莫某友两人在2013年内违规享受了两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中违规获得的第二次培训补贴共计2400元,造成国家专项扶贫培训资金损失。2019年1月,陆洪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涉及违规款已追回上缴。(河池市纪委监委)

来宾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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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公款吃喝、虚假整改问题。2017年,在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中,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自查发现存在以香烟、酒水、茶叶等发票报账138.72万元用于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但没有进行整改,也没有如实报告,而是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替换票据的形式搞虚假清退,掩盖违纪问题。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以来,广铁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钟耀球,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荣升,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韦国邱等3人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副总经理、资产财务部部长梁锐,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邓桥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吴永长,销售部副部长农仪,生产安全环保部部长黄祖诚等10余人先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来宾市财政局原正处长级干部王华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3月26日,时任来宾市财政局正处长级干部王华在来宾某饭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实际到场共15桌147人。2018年4月30日,王华在鹿寨县某酒店又宴请鹿寨亲戚及鹿寨县老同事共9桌84人。王华前后两次宴请共24桌231人,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2019年2月,

已退休的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来宾市桂中水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彭飘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彭飘殷在担任水投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天润公司副总经理兼炬城置业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收受其参与管理的项目施工单位礼金共计16100元。彭飘殷身为党员干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了廉洁纪律。2018年11月,彭飘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宾市纪委监委)


顶风违纪!近日,广西一批干部被通报,部分被双开


此外,

据柳州纪检监察部门5月4日通报,

柳州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

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韦海

都因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柳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柳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曾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谢其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谢其托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职业底线,将公权力当做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肆收敛钱财,充当涉毒、涉黑人员“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毫无顾忌,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其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韦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韦海(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局长)严重违纪违法

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韦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转移证据;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按照有关程序提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高利转贷涉嫌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数额巨大,涉嫌犯罪。

韦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执法犯法违法,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在明知相关社会人员存在严重违法嫌疑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公开交往,充当涉毒、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影响恶劣,且在违纪受处分后又再次违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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