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縣公安局副局長、派出所長,刑警中隊長三人因玩忽職守、徇私枉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受處分

邯鄲市魏縣公安局刑警一中隊原中隊長王振強等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案。

2014年至2017年,王振強與魏縣公安局時任副局長魏懷平、魏城鎮派出所時任所長王學文,在辦理故意傷害案、非法拘禁案、詐騙案、聚眾鬥毆案等多起案件中,翫忽職守,徇私枉法,在未查明案情、未認真確定犯罪嫌疑人的情況下,為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人員辦理取保候審,並在取保候審期間中斷偵查,且在取保候審到期後,未進一步採取任何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長期脫離司法機關偵控,在取保候審後又參與多起犯罪,逐步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給予王振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魏懷平王學文留黨察看二年、 政務撤職處分。上述3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 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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