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绿心路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 你怎么看?

蒋凤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不同于其他刑罚,体现的是报应功能,也就是俗话说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能够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至少应具备以下特征:

1.应系命案,至少致死1人;但毒贩或极个别情形除外。

2.无任何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但存在致死多人等恶劣情形的,虽有从轻减轻情节可能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3.被害人在前因上无过错,即彻底无辜,完全由于犯罪分子的罪大恶极导致。

4.被害人家属不谅解;但对于犯罪手段非常凶残的,即便谅解也可能不足以从轻处罚。

就此案而言,被害人无任何过错,并且进行的是健康、有益的夜跑活动。

而犯罪分子以不特定人为目标,抢劫后埋尸,还会造成社会恐慌,判处死刑实属应该。



风云26610126


乐山“绿心路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 你怎么看?

严惩不岱。手段惨忍,影响之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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