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因法之名》鄒桐打著初戀的旗號,讓陳碩為許子蒙做無罪辯護的行為?

影人六六


鄒桐真是“事後諸葛亮”,葛晴出事,所有人都懷疑許子蒙最有嫌疑,而鄒桐卻一口咬定,絕不是許子蒙乾的。許子蒙零口供,不見律師,侮辱警察和法律,只聽鄒桐一個人的,好像她才是許子蒙的靈魂伴侶,這更是不尊重死者。


李小冉對角色的處理,總是按照老戲路,扭扭捏捏的,始終不會演壞人,必須是男人使勁追她,所以看起來演什麼都一個樣子。在這部戲裡,努力演18歲,用力太猛;演到角色28歲,總以圍巾遮頸紋。鄒桐明明是一個維護正義、視工作為生命的女人,卻偏偏優柔寡斷,大談“我有人類的情感”;明明打著初戀的旗號,卻說對許子蒙沒感情了,只是因為了解他,才希望讓最信任的陳碩,去當他的辯護律師。


鄒桐查案水平一般,吊男人胃口的能力倒是突出。她是劇中最會玩欲擒故縱的女人,鄒桐好像很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覺。陳碩已經多次表達了對她的感情,幾乎從小到大都是護花使者,承諾租一輩子免費,而且還吻過她。可鄒桐總是給出模稜兩可的關係定位,這哪裡是在考驗陳碩,分明就是利用人家的真誠,來稀釋她對許子蒙的感情。放不下前任,卻不敢承認,還不錯過新鮮。有時候覺得鄒桐和當初的葛晴一樣作,葛晴不想嫁給仇曙光,卻耗著人家,一邊又瘋狂追求許子蒙。閨蜜真默契啊。


重複冤案的劇情,本就噁心,再來“強行洗白”或“突然黑化”的戲份,智商感到極度不適。老丁不談錢,改談正義了;葛大傑失去女兒,居然是最冷靜的;姥姥不希望家人被抓,表現出強烈的求生欲。而許子蒙一次次報復警察,腹黑無極限;仇曙光被兄妹情困擾,急於破案;葛母喪失理智,老公附體了,和鄒桐反目成仇。鄒桐不顧親情壓力,炫耀她的正義感。甚至連許子蒙,想在法庭上嘲笑警察,她都瞭如指掌。居然不相信經驗豐富的老律師,非陳碩不可,當地就一家律所嗎?而且完全沒想過陳碩的為難之處,只管最大程度保護許子蒙。編劇太過偏袒女主了,把另外三位受害的女性,放在什麼位置?


陳碩能答應為許子蒙做無罪辯護,面臨著巨大壓力,如果失敗,他和鄒桐的感情進展更困難;可又怕摻雜個人感情,像他父親一樣釀成大錯。看看王驍塑造的陳碩,多有層次感啊,而且角色非常立體。以現實的浮誇形象,掩蓋有情有義的品質。八面玲瓏,卻不失重心,還好他沒黑化。陳碩一邊被逼著給他當辯護律師,一邊又要做心理鬥爭,看情敵對自己心愛的女人,一副百依百順的樣子。真感覺鄒桐這種,為了實現個人理想,不懂得權衡的女人,配不上陳碩。


許子蒙變得這麼極端,鄒桐難逃責任。鄒雄出事,鄒桐很快提出分手,四年內不聯繫,嘴上說不是她想見的人了,心裡一直惦記人家。她既然知道許子蒙無法自己走出黑暗,卻不肯拉他一把。總在人家面前晃,分不徹底,忘不乾淨,讓許子蒙更加痛苦。最反感的一個行為是,鄒桐到葛晴家裡,悄悄走進書房,把她自己寫的那段話撕了,最基本的家教哪兒去了?

而且鄒桐裝聾作啞的態度,對葛晴一直造成傷害。既然已經看清楚,許子蒙是陰森得不可靠近的男人,卻不跟葛晴坦白,眼看著她一步步入坑。而且在他們婚後,總是陰差陽錯地出現在許子蒙面前,打著初戀的旗號,充當聖母的角色。知道許子蒙變得不善良了,也不提醒叔叔阿姨,要給葛晴留退路,一點不懂感恩,人家對她母親的照顧。



總是非她不可,事後逞英雄。其實連老爺子的“皮毛”都沒學到。也不如同齡的陳碩,說話辦事周到。陳碩接手期間,盡心當辯護律師,還得聽鄒桐談對另一個男人有多瞭解,太戲劇化了。如果鄒桐對陳碩有意,應該給人家一些精神上的鼓勵,而不是假裝矜持,不解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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