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代步不易?芦淞区今年事故频发!

低速电动车代步不易?芦淞区今年事故频发!

▲一辆低速电动车正闯红灯通过交叉路口 (记者 刘震 摄)

前日,胡先生拨打株洲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父亲今年70岁了,由于商家称低速电动车不用上牌也不用考驾照,他就想买一台代步,但他看中的车连安全带和安全气囊都没有。我不同意,他执意要买,父子俩闹了矛盾。

记者调查发现,我国至今没有出台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导致很多在售的车辆安全性能差,再加上使用者多为老年人,他们没有经过驾校学习就开车上路,闯红灯、逆行、违规掉头……各种不安全驾驶行为频发,相关交通事故量逐年攀升。

记者探访

低价位车质量低劣没有安全配备

商家以“不用上牌不用考驾照”揽生意

昨日上午,记者以购车为由,走访了荷塘区红港路附近的两家低速电动车销售店。

第一家销售店内,低速电动车售价在1万多至4万多元不等,“充电一次就可以跑100公里左右,最高时速可以达到70公里,很多老人都来买。”销售员热情招揽生意。

不过,记者发现店内的电动车外壳单薄,没有配备安全气囊,一两万价位的车子连安全带、防撞钢梁都没有配备。

记者试开了一辆低速电动车,发现车辆的转向性能差,刹车有效距离比机动车要长很多。

在第二家店,工作人员称“不用上牌,也不用考驾照”,很多老人买了车就直接开回家“。店内是否会安排驾驶培训?”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称,只会现场告知基本操作方法,不会做上路培训,反正交警平时也管不到。

市内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负责人表示,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时速不超过70公里)、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我国至今没有出台低速电动车的国标,很多生产厂商为了节约成本,车体材料使用的是廉价的塑钢和铝合金,车辆故障率较高,安全气囊、安全带这些基本配备都没有,更不用配ABS、刹车辅助等救命设备了。”该负责人说。

交警数据

别看它是低速电动车

“横冲直撞”引发事故的并不少

芦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曹冠华介绍,以往,购买低速电动车的人大多集中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但近几年来,城区购车者逐年攀升。

“很多驾车者没有驾照,驾驶不规范,闯红灯、逆行、违规掉头……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再加上车辆安全性能差,相关事故逐年上升,人员伤亡也不少见。”曹冠华介绍,更要命的是,很多在售车质量低劣,无法正常上牌购买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理赔是个大麻烦。

“4月8日清晨,枫溪大桥上就发生了一起事故:熊某驾驶低速电动车由西向东违规驾驶,直接撞到对向车道上的小货车,两车侧翻,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曹冠华说,据不完全统计,辖区2017年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数为476起,2018年上升到594起,今年截至4月18日已经有近200起。而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近5年全国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芦淞大队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明确规定,电动车的最高车速只要超过20公里/小时或者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这类电动车就属于机动车范畴。

“低速电动车不仅经常造成交通事故,还影响了交通秩序。”该负责人说,一些司机因为商家所谓的宣传存在认识误区,以为自己驾驶低速电动车交警管不到,但只要存在闯红灯、酒驾等行为,他们还是会制止和查处。”

昨日下午,记者在长江路与天台路交叉路口蹲守半个小时,发现经过附近的12辆低速电动车中,有8辆车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1辆车闯红灯、1辆车逆行、3辆车违规掉头,还有3辆车经过斑马线时未礼让行人。

低速电动车代步不易?芦淞区今年事故频发!

交警约谈商家(记者 刘玺 摄)

案例1

未让右方来车先行

电动车与越野车相撞,司机不治身亡

2017年12月11日,芦淞区环线桥路段,梁某驾驶电动车从匝道由东往西直行通过路口时,车子的右侧前部与一辆小型越野车左侧后部(沿枫溪大桥西往东行驶)发生碰撞,导致梁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芦淞交警事后通过调查,发现梁某驾车进入无灯控路口前没有停车瞭望、未让右方车辆先行,导致了事故发生。

案例2

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遇检,称交警无权管

今年4月10日晚,芦淞区太子路与南环线交叉路口处,冯建君(化名)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经过时被交警拦截,他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气。通过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94mg/100ml,属于醉驾。

冯建君说他喝了一些米酒,还说自己开的是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交警部门无权处理。

之后,芦淞大队委托株洲众一司法所对四轮电动车进行权威检测,司法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

由于冯建君醉驾和涉嫌危险驾驶,他目前已被移交到检察院做进一步处理。

最新政策

国家六部委印发《通知》

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

去年11月8日,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通知》称,近年来,我国低速电动车生产和市场规模无序扩张,生产企业数量已超过百家,产销规模已超过百万辆。其中,多数低速电动车产品不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通行,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通知》要求:相关政府部门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对超范围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整改,严禁新增产能,加强规范管理;各省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订处置办法,研究设置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

相关新闻

茶陵约谈13家电动车销售商

要求不得售卖“超标车”

近日,茶陵交警大队联合当地工商和交通部门,对当地13家电动车销售商开展摸底、约谈、集中检查整治行动。

检查人员向各销售点经销商发放《关于整治电动汽车违法行为的通告》,讲解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性及发生事故后的严重后果,并要求各经销商完善营销告知手续,明确告知所销车辆属于机动车的管理范畴及法律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文明经营,不售卖国家明令禁止的“超标车”。

来源 | 株洲晚报

记者 | 刘玺

审核 | 匡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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