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大部分的“商誉计提”,“业绩大变脸”的上市公司,是否应该以造假重罚?

琅琊榜首张大仙


对商誉计提造成业绩大变脸的行为,与财务造假,是无法联系在一起的,也不可能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的。

但是,如此众多的企业因为商誉计提造成业绩大变脸的问题,却不能得过且过,让这些企业蒙混过关,并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要知道,凡是出现商誉大减值的企业,大多存在着虚增被收购资产价值的行为,其中,不排除是合谋交易,并购双方私下达成什么承诺。如被收购方把商誉价值多支付的款项,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勾结起来,在收购完成后,私下转移一部分收购款给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知道,相当规模一部分收购是通过增发等完成的,是拿投资者的钱完成收购任务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并购双方勾结起来,就都能从投资者身上获得利益。

也正因为如此,监管机构在面对上市公司大幅度计提商誉价值问题上,可能不能单凭并购双方的一纸协议,而要在并购前后对双方的行为予以严格监管和密切关注,看看并购双方有没有私下交易、暗箱操作、利益转移等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商誉减值超过亿元的,都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跟踪与调查,一旦发现并购双方有巨大的资金往来,就应当介入调查。如果是被并购方将获得的利益分给上市公司主要控制人或大股东的,就可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商业贿赂,以商业贿赂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所以,对商誉大幅减值问题,可以不错用财务造假来处理,但决不代表没有缝隙存在,没有一些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行为。关键是,监管机构似乎没有启动这样的调查,是否应当调查,我们认为,必须调查,而且要全面深入调查。这么多的并购案例,不可能都会那么清爽、那么干净,都会用远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去收购一些并不具多少实际价值的资产。这其中,既商誉价值很高、又通过市场增发、现在又大幅减值的企业,应当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谭浩俊


因为利益所在,财务造假一直是屡禁不止的。

从最臭名昭著的美国“安然事件”到现在的“康美两百亿货币资金不翼而飞”,监管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到底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还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始终没有个结果。

不管是上交所还是深交所,这些年的问询函,是实打实地让投资者看到了诚意;这些年,也不乏有很多大的会计事务码,收到罚单。但是,还是有很多公司选择铤而走险。


原因是多方面的。

1、造假成本比较低。继南纺股份5年财务造假3.4亿元,被罚款50万元之后;新中基在2006年至2011年间累计虚增净利润达2.2亿元,被处以40万元罚款。比起从造假中得来的利益,罚款可以说是不值一提。


2、审计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纠葛。 审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结构,本应为投资人负责,出具可靠的审计报告。但是,在投资人、管理层、审计机构三者的关系中,是公司管理层请来的审计机构,是公司管理层决定要不要给审计机构付钱,付多少钱。 审计机构与管理层“合作”太容易了,独立性难免就要打折扣。


3、小股民的无能为力。即便知道公司有财务造假,小股民维权很复杂。虽然可以要求索赔,但真正成功的极少,比如长生生物和万家文化,到现在应该都还没有最后的定论。


也因此,的确有声音呼吁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才能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让市场健康发展。


至于“商誉计提”,和财务造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誉是重组收购中的溢价,是公司正常的经济活动。2018年商誉计提减值,是属于公司正常“财技”的范畴,只要有合理的减值测试数据作为支撑,是无可非议的。当然,也不乏有公司利用这次集中暴雷的机会,一次性把商誉进行大幅减值,让以后年度可以甩掉商誉的包袱“轻装上阵”。但这不是造假,而是财务估计的艺术,是需要投资者在看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时,重点去甄别和判断的事情。


康愉子


商誉体现在报表上是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并购中以高于被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支付对价所产生的差额。而收购方愿意支付这个高出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是因为被收购企业具有超额的盈利能力。为此,被收购企业股东要作出未来若干年的业绩承诺,并签订对赌协议。

然而,剧情的发展往往会出现惊人的反转,以前说好的超额利润往往不能实现,甚至会出现亏损。这时就有可能要计提巨额商誉减值,从而引起上市公司业绩大变脸。

业绩变脸其实不是偶然发生的,这是前几年上市公司疯狂盲目并购产生的恶果,这里面也不排除存在渎职失职、利益输送的黑幕。

业绩变脸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应该是早有迹象,但是出于某种见不得人的目的,能瞒则瞒、能骗则骗吧,实在瞒不住了,就来一个业绩大变脸吧!殊不知这些上市公司的内部人士,在业绩大变脸之前已经悄悄地进行减持了!

你说对这些行为是否应该处以重罚?不重罚天理难容!


惠众财


要搞清楚商誉减值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涉及业绩造假,首先先要搞清楚什么叫做商誉。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因此企业发生并购的时候一般都会产生大量的商誉,比如A公司要去收购B公司,B公司的账面价值有5亿,但因为a公司想并购b公司就是看中b公司的盈利能力才并购,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规避进入跨行业的前期投资风险或者可以实现同行业产业互补的利润增厚,从而实现1+1>2的经济效益,所以一般双方通过谈判溢价收购。比如按10亿来收购,那么多出来的5亿,就会被记作“商誉”。

那么判断该笔收购增加的商誉是否合理,主要就是看并购以后增厚的利润回报跟溢价部分也就是商誉之间的比例。不同行业可以参考该行业的平均市盈率。来判断并购是否划算。

搞清楚了上面的问题,那么对于最近上市公司大面积的商誉减值是否合理,是否涉及弄虚作假财务洗澡,也就非常容易判断了。只要算清楚并购回来的公司,盈利能力是否符合当并购的预期指标。将其以一期指标的差距百分比,用来商誉减值的比例。如果在行业公允的误差范围之内,那就是合理减值,如果产生大的偏差,要么就是当初并购误判给予过高的溢价产生高估的商誉,要么就是财务洗澡弄虚作假,

至于能不能严惩,怎么处罚,那就得看管理层的态度了。



泰鑫隆


这就是过度发行,带病发行的恶果,业绩变脸比翻书还快!前些天,还有千古罪人想放开新股上市业绩标准,放松赢利能力,想把A股真正变成垃圾市场。千古罪人,不得好死。


新太阳829


在此次牛市中可能不会受到罚款,这波牛市不太可能是结构性的,应该是普涨,而且不是慢牛,可能是快牛,慢牛会有,但是不在今年,过了这波快牛后退市就会显得常态化了


黄建丁


商誉计提,是给问题的解释,其他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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