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父母雙亡的湘雲,生活在叔叔嬸嬸的“照顧”之下,無疑是不幸的。但,“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湘雲的不幸,也有她的獨特性。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有人糾結“每每做活到三更”,懷疑其言不實:湘雲在叔叔嬸嬸手裡,不像在大觀園吟詩、賞花、歡聚,而是白天晚上幹活。古代照明條件又不好,白天干上一白天,晚上又做到凌晨一點,湘雲的眼睛早就該瞎了:湘雲的眼睛沒瞎,足見她“做活到三更”是撒謊。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這真是斷章取義了。其實做活到三更的,又不止湘雲一個。書中明寫寶釵“每夜燈下女工必至三更方寢”,寶釵也沒操勞過度、雙目失明吧?

寶釵並不是受人虐待,但也要幹活到三更,原因是“日間至賈母處、王夫人處省候二次,不免又承色陪坐,閒話半時,園中姊妹也要度時閒話一回。故日間不大得閒”。換言之,寶釵的白天,多用在應酬、陪坐、閒話上了,晚上才有空做針線。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可不可以不去應酬,趁白天光線好做針線呢?當然不行。寶釵寄居賈府,除了生活費、零花錢自理之外(進入大觀園後,食宿也是由賈府統一提供的),要仰仗賈家的地方多著呢。寶釵又是“行為豁達,隨分從時”,比較隨和而眾從,怎麼會忽略禮儀與應酬?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那麼,重視了禮儀應酬,不做過少做針線,行不行呢? 以寶釵在薛家的身份,和薛家的富貴程度,當然不需要寶釵做針線來維持生計。但是,在那個時代,做針線是每一個女子的基本責任,只有芳官等特殊職業的,才“不能針黹,不慣使用”。然而芳官等人,也有“一二個知事的,愁將來無應時這技,亦將本技丟,便學起針黹、紡績女工諸務”來。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這是丫鬟。主子小姐們,也屢次提到湘雲送寶釵的生日禮物、黛玉送薛姨媽的生日禮物,都是自己的“針線”。更不用說王夫人安排黛玉的生活是和姐妹“一處讀書認字學針線”、李紈的責任是“帶著我們作針線教道理”了。

針線活,是婦女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即使體弱多病的黛玉,也從來沒有逃避這一份責任,只是多少有別而已。寶釵做活到三更,是她的自律;湘雲做針線到三更,也不能認為是叔嬸對她的虐待。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那麼,湘雲在家,是不是白天做一天針線、完全沒有任何娛樂呢?

南安太妃赴賈母壽宴,和湘雲開玩笑:“你在這裡,聽見我來了還不出來,還只等請去。我明兒和你叔叔算帳。”這熟悉程度,是見過三五次就能達到的嗎?顯然湘雲平時,也有許多機會外出應酬。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有機會應酬,未必喜歡。前文秦可卿死後,來送殯的有“南安郡王之孫”。而南安太妃是王爺之母,已經有了重孫,不會很年輕了。活潑的湘雲跟老太太應酬,當然不會是賞心樂事。

如果白天晚上做針線,那的確是虐待,但湘雲顯然不是這樣。見皇親國戚這樣的“榮耀”,叔嬸也沒有剝奪湘雲的機會。要說“虐待”,真是違心之論了。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那麼,湘雲對寶釵訴苦、對寶玉流淚,是不是她無病呻吟、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呢?也不是。雖然寫的是古代的故事,但作者已經意識到,人除了溫飽之外,還有精神、心靈方面的需要。

湘雲每月有零花錢。寶釵說她“一個月通共那幾串錢,你還不夠盤纏呢”。具體是多少,我們不知道,但不夠湘雲的花費,這是一定的。湘雲不僅不能像賈璉賈珍一樣“追歡買笑”,連逛街購物都不可能,要買東西也是通過女傭奴僕。此外,就是湊分子、請客(兄弟姐妹之間)。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詩社的費用不夠,可以找王熙鳳拉贊助。湊分子(比如給鳳姐過生日),賈母替寶玉黛玉出錢,薛姨媽替寶釵出錢。但是在湘雲這裡,該出的一點也少不了,沒有人替她贊助。

“做活到三更”也是這樣。據寶釵所知,史家“嫌費用大,竟不用那些針線上的人,差不多的東西,多是他們娘兒們動手”。並不是把湘雲當使喚丫頭、針線奴才,而是“太太奶奶”和湘雲一起動手。白天一起應酬,晚上一起做活。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若是替別人做一點半點,他家的那些奶奶太太們還不受用呢”。湘雲並不只是替別人做活,也有襲人替她做的。這是女孩子們之間的相互贈答,是她們維繫友誼的方式之一。湘雲的嬸嬸、嫂嫂們“不受用”、不願湘雲替別人做活,實際是在剝奪湘雲的友誼。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雲受了怎樣的虐待?

湘雲只是一個年幼的女孩子,沒有自由,沒有歡娛,連友誼的空間也很少。這樣的生活,雖然沒有虐待,又怎麼能稱得上是幸福?錦衣玉食並不意味著溫暖,榮華富貴也替代不了關愛。我想找一句話來概括她的生活,想來想去,還是這句最合適:

縱居那綺羅叢,誰知嬌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