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做活到三更,湘云受了怎样的虐待?

父母双亡的湘云,生活在叔叔婶婶的“照顾”之下,无疑是不幸的。但,“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湘云的不幸,也有她的独特性。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云受了怎样的虐待?

有人纠结“每每做活到三更”,怀疑其言不实:湘云在叔叔婶婶手里,不像在大观园吟诗、赏花、欢聚,而是白天晚上干活。古代照明条件又不好,白天干上一白天,晚上又做到凌晨一点,湘云的眼睛早就该瞎了:湘云的眼睛没瞎,足见她“做活到三更”是撒谎。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云受了怎样的虐待?

这真是断章取义了。其实做活到三更的,又不止湘云一个。书中明写宝钗“每夜灯下女工必至三更方寝”,宝钗也没操劳过度、双目失明吧?

宝钗并不是受人虐待,但也要干活到三更,原因是“日间至贾母处、王夫人处省候二次,不免又承色陪坐,闲话半时,园中姊妹也要度时闲话一回。故日间不大得闲”。换言之,宝钗的白天,多用在应酬、陪坐、闲话上了,晚上才有空做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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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不去应酬,趁白天光线好做针线呢?当然不行。宝钗寄居贾府,除了生活费、零花钱自理之外(进入大观园后,食宿也是由贾府统一提供的),要仰仗贾家的地方多着呢。宝钗又是“行为豁达,随分从时”,比较随和而众从,怎么会忽略礼仪与应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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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重视了礼仪应酬,不做过少做针线,行不行呢? 以宝钗在薛家的身份,和薛家的富贵程度,当然不需要宝钗做针线来维持生计。但是,在那个时代,做针线是每一个女子的基本责任,只有芳官等特殊职业的,才“不能针黹,不惯使用”。然而芳官等人,也有“一二个知事的,愁将来无应时这技,亦将本技丢,便学起针黹、纺绩女工诸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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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丫鬟。主子小姐们,也屡次提到湘云送宝钗的生日礼物、黛玉送薛姨妈的生日礼物,都是自己的“针线”。更不用说王夫人安排黛玉的生活是和姐妹“一处读书认字学针线”、李纨的责任是“带着我们作针线教道理”了。

针线活,是妇女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即使体弱多病的黛玉,也从来没有逃避这一份责任,只是多少有别而已。宝钗做活到三更,是她的自律;湘云做针线到三更,也不能认为是叔婶对她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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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湘云在家,是不是白天做一天针线、完全没有任何娱乐呢?

南安太妃赴贾母寿宴,和湘云开玩笑:“你在这里,听见我来了还不出来,还只等请去。我明儿和你叔叔算帐。”这熟悉程度,是见过三五次就能达到的吗?显然湘云平时,也有许多机会外出应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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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应酬,未必喜欢。前文秦可卿死后,来送殡的有“南安郡王之孙”。而南安太妃是王爷之母,已经有了重孙,不会很年轻了。活泼的湘云跟老太太应酬,当然不会是赏心乐事。

如果白天晚上做针线,那的确是虐待,但湘云显然不是这样。见皇亲国戚这样的“荣耀”,叔婶也没有剥夺湘云的机会。要说“虐待”,真是违心之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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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湘云对宝钗诉苦、对宝玉流泪,是不是她无病呻吟、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呢?也不是。虽然写的是古代的故事,但作者已经意识到,人除了温饱之外,还有精神、心灵方面的需要。

湘云每月有零花钱。宝钗说她“一个月通共那几串钱,你还不够盘缠呢”。具体是多少,我们不知道,但不够湘云的花费,这是一定的。湘云不仅不能像贾琏贾珍一样“追欢买笑”,连逛街购物都不可能,要买东西也是通过女佣奴仆。此外,就是凑分子、请客(兄弟姐妹之间)。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云受了怎样的虐待?

诗社的费用不够,可以找王熙凤拉赞助。凑分子(比如给凤姐过生日),贾母替宝玉黛玉出钱,薛姨妈替宝钗出钱。但是在湘云这里,该出的一点也少不了,没有人替她赞助。

“做活到三更”也是这样。据宝钗所知,史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多是他们娘儿们动手”。并不是把湘云当使唤丫头、针线奴才,而是“太太奶奶”和湘云一起动手。白天一起应酬,晚上一起做活。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云受了怎样的虐待?

“若是替别人做一点半点,他家的那些奶奶太太们还不受用呢”。湘云并不只是替别人做活,也有袭人替她做的。这是女孩子们之间的相互赠答,是她们维系友谊的方式之一。湘云的婶婶、嫂嫂们“不受用”、不愿湘云替别人做活,实际是在剥夺湘云的友谊。

每晚做活到三更,湘云受了怎样的虐待?

湘云只是一个年幼的女孩子,没有自由,没有欢娱,连友谊的空间也很少。这样的生活,虽然没有虐待,又怎么能称得上是幸福?锦衣玉食并不意味着温暖,荣华富贵也替代不了关爱。我想找一句话来概括她的生活,想来想去,还是这句最合适:

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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