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將房產寫遺囑贈予外人,子女不知情的情況下有效嗎?

非夢王子


【陳正斌律師觀點】

一、關於合法性。

老人按照自己的意願,以立遺囑的方式,將自己的財產贈與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保姆,是我國繼承法第16條明確規定的處分財產的一種合法方式。

遺贈人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遺贈人用遺囑表明了遺贈的意思,在遺贈人死亡後,就發生法律效力。

當然,前提是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全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自願,並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比如不得以遺贈方式逃避其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另外,遺贈還必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與遺贈相似的一種處分財產的形式,是繼承法第31條規定的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是雙方法律行為,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扶養人承擔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二、關於合理性。

老人將財產遺贈給保姆,從某種程度上說,老人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增強了,子女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無論保姆是否由子女僱傭並承擔薪金,都不妨礙老人按照自己意願對財產作出任何處分,也不需要徵得子女同意!

老人將財產遺贈給子女以外的保姆,一方面,可能說明子女還有做的讓老人不滿意的地方,另一方面,當然也要防範一些圖謀錢財別有用心,採取欺詐、隱瞞、脅迫、誘惑等方式,讓老人違背真實意願作出意思表示的人。

三、立遺囑的必要性。

隨著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老年人立遺囑料理身後事已經非常普遍!但關於如何立遺囑,以及怎麼讓遺囑合法有效,很多人並不知道。

其實,不僅老年人,有些法律意識更強的年輕人,尤其是做生意的老闆們,也有很多開始事先立遺囑,因為人生在世,誰也無法確保沒有意外發生。


濟南律師陳正斌


有效。誰的財產誰做主,與他人無關,包括 成年後的子女,前提是真實就有效。當然,房產一般都是夫妻共有財產,老人只有一半的處置權。

子女若想幹預,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 固定老人債務證據,抵消遺囑含金量。

2. 讓醫生出證立遺囑時段老年痴呆症病情,這個,搞定醫生後,比較容易取得。使遺囑真實性效力打折或否定。

3. 和老人聊天,讓老人隨意訴說是被欺騙或被脅迫的沒有辦法等等推諉話,同時用手機在有時間標註的界面偷偷錄像錄音,以備後用,弱化遺囑的法律效力。

4. 不動聲色,悄悄地軟硬兼施地拿到比現在遺囑時間更晚的這個房子給子女的口頭(需錄像及當日報紙日期證據)或書面遺囑(有老人老同事在場更好),因為,遺囑以最近時間為準,當然,留意保密,待老人去世後再拿出來。


香格酒樓


父母的財產想贈予給誰就給誰,這是你父母自已的權利,不需要你們這些做兒女的知道,贈予給別人的協議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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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權利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肯定是合法有效的,處分自己的財產不需要通知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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