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422 證券簡稱:ST宜化 公告編號:2019-02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之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之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一)召開時間:現場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2019年4月26日下午14點30分。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時間: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2019年4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系統投票時間:2019年4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會議召開地點:宜昌市沿江大道52號26樓會議室;

(三)召開方式:現場投票結合網絡投票方式表決;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會;

(五)會議主持人:經與會董事推舉,會議由董事強煒主持;

(六)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一)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數為17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173,312,575股,佔公司總股份897,866,712股的19.3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資者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19,986,386股,佔公司總股份的2.23%。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名,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88,2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01%。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股東16人,代表股份173,224,375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9.29%。

(二)本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會議。

(三)本公司聘請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會議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事項已經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決議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體刊載,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事項具備合法性、完備性。

大會以現場投票結合網絡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2018年度董事會報告》

表決結果為:同意173,065,77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86%;反對236,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14%;棄權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資者的表決結果為:同意19,739,586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8.77%;反對236,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8%;棄權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5%。

(二)《2018年度監事會報告》

(三)《2018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四)《2019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同意19,739,586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8.77%;反對236,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18%;棄權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5%。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資者的表決結果為:同意19,739,586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8.77%;反對236,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18%;棄權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5%。

關聯股東對本議案迴避表決。

(五)《關於續聘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9年財務審計及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六)《201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七)《關於2018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四、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情況

(一)律師事務所:湖北普濟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秦小兵、李萌

(三)結論性意見:本所律師認為,公司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時間、方式和內容以及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簽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二) 關於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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