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 5月1日起,你的養老金將有重大變化!

@湖南人 5月1日起,你的养老金将有重大变化!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明確,自2019年5月1日起,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單位費率高於16%的,一律降至16%;從2022年起,所有企業一律按16%的單位費率執行。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湖南人 5月1日起,你的养老金将有重大变化!

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2019年5月1日起,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原已經審批備案實施費率過渡試點的企業,單位費率低於16%的,仍按費率過渡試點政策執行。

★單位費率高於16%的,一律降至16%

從2022年起,所有企業一律按16%的單位費率執行。

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全省失業保險總費率按1%執行(其中單位費率0.7%,個人費率0.3%)。

★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工傷保險基金:

1、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

2、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

調整職工繳費基數

★1、調整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指標口徑。

★2、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2019年起,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徑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繳費。

提高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

2019年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至3.5%

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工作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的社保費,原則上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徵收,穩定繳費方式。

★2、在規範徵繳行為過程中,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集中清繳企業歷史欠費。

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後

將會有什麼積極效果呢?

湖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降費,尤其是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後將會有幾個方面的積極效果:

一是較大幅度地減輕企業社保繳費的負擔

,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相較之前的19%的費率水平,一次性降低3個百分點。而且這次調整不是階段性的、臨時性的,屬於長期性的制度安排,所以與目前的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政策相比較,它的力度明顯加大,將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穩就業,促進高質量發展。

二是受益面廣。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都能從這次降費政策中受益。而且不設任何條件,普惠性更強。

三是有利於擴大覆蓋面,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費率降低以後,也就是說企業參保的門檻降低了,不僅可以增強企業的活力和發展的後勁,也有利於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參保積極性,能夠將更多的職工納入到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中來,形成企業發展與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良性循環。

《實施方案》落地後,預計2019年全年可減輕養老保險繳費負擔43億元,減輕失業保險繳費負擔13億元、工傷保險繳費負擔2.5億元。三個險種合計,全年可減輕社保繳費負擔近60億元。

@湖南人 5月1日起,你的养老金将有重大变化!

一圖讀懂《湖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

@湖南人 5月1日起,你的养老金将有重大变化!

PS:原文件如下

@湖南人 5月1日起,你的养老金将有重大变化!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湖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9〕19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確保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19年5月1日起,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下同)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原已經審批備案實施費率過渡試點的企業,單位費率低於16%的,仍按費率過渡試點政策執行;單位費率高於16%的,一律降至16%。從2022年起,所有企業一律按16%的單位費率執行。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於2019年4月30日到期後再延期1年,即從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全省失業保險總費率按1%執行(其中單位費率0.7%,個人費率0.3%)。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於2019年4月30日到期後再延期1年,即從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

二、調整職工繳費基數

(一)調整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指標口徑。2019年起,按照本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全口徑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的基準值。2018年全口徑平均工資發佈前,2019年企業社保繳費按2017年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作為基準值;2018年全口徑平均工資發佈後,按2018年全口徑平均工資作為基準值。

(二)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

2019年起,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徑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繳費。

三、保證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調整參保人員繳費基準值口徑後,為保證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2019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所採用的職工平均工資,仍為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20年起按國家要求制定基本養老金計發的過渡性措施,保證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四、加快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

為建立健全覆蓋全省、權責清晰、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我省從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各級各部門要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落實,要制定完善本地區落實省級統籌的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領導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

五、提高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

繼續做好2019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工作,2019年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至3.5%。中央下撥的調劑金計入省級統籌基金,用於確保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六、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

各地在做好降低社保費率工作的同時,要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逐步實現應保盡保。要抓緊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稅務等部門間信息共享工作,共同摸清徵收底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稅務部門要逐步建立標準一致、運轉暢通的信息共享機制,實時共享劃轉單位和個人的參保繳費信息,共同維護好參保人權益。要以新增規模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與農民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等群體為重點,推進參保徵繳擴面工作。

七、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工作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的社保費,原則上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徵收,穩定繳費方式;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社保費徵管職責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各地要結合降低社保費率等措施,逐步夯實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規範單位繳費行為。在規範徵繳行為過程中,要充分考慮企業的適應程度和帶來的預期緊縮效應,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各項要求,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集中清繳企業歷史欠費。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降低社保費率、調整繳費基數政策等是完善社保制度的重要內容,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全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實施。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醫保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降低社保費率,聯合推進社保費徵收和劃轉工作,確保社保費的平穩徵收和劃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醫保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評估和反饋降低社保費率的影響和效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湖南人 5月1日起,你的养老金将有重大变化!

來源|智慧人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