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中蘇明玉“撤訴”,蘇明成就能被放出來嗎?

我是妙女郎


我是小先生

是的,只要明玉撤訴,不管明玉被打的有多慘,都會既往不咎,派出所就會把蘇明成放出來。

蘇明成,蘇明玉的二哥,雖說一娘同袍,但從小兩人關係就不好,就連明成結婚明玉都沒有參加,我記得這事明成不止說過一次,明成對這事也一直耿耿於懷,他們兩個只要是見面就掐,就算不見面只要提到對方反正就是沒有好話。

然而彼此雖為一家人,但卻不是一家親。這次明成打明玉事件,確實是明成太過沖動,在小先生看來,根本不配當一個哥哥,沒有一點哥哥的樣子,下手之重,言語之狠毒,完全不是一個哥哥對妹妹該做出的事情,就算有再多不滿和怨恨,都不應該下手如此之重。吳非都說了,簡直是往死裡打。

但是讓我一直不明白的是,為什麼明玉當時非要在公司這麼多人的情況下揭穿朱麗,難道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嗎,非要鬧得如此尷尬不堪,難道明玉就沒想過後果,就算不是自己的二嫂,也不應該如此魯莽,幹出當場揭發這種事情吧,柳青當時都唏噓不已。打個電話不可以?讓朱麗自己說出來不行?讓人通知一下朱麗也行啊?沒有其他辦法了?無解!!!

所以明玉這次捱打,怎麼說呢,說虧也挺虧,說不虧吧,明成確實有點狠,所以明玉才一氣之下差點不把明成告上法庭,那明成可要受兩年牢獄之災了,不過是個挺好的教訓。話只能說說吧,畢竟還是一家人,明玉再委屈也不能把自己的哥哥告上法庭,家庭矛盾,和解就好了,但是卻委屈了明玉。

這也是導演為以後的家庭大團圓的結局埋下的伏筆吧,這樣才能襯托出他們的怨恨有多深,他們的化干戈為玉帛有多麼的不易,他們才會彼此珍惜以後的日子,才會懂得親情才是親情,才會感到溫暖就是這個滋味,才會感到家原來就是這個味道,才會彼此牽掛,彼此想念。

願每個人都有一個完美的家庭,不求大富大貴,只願家人平安和諧,一家人在一起就是福。

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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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的支持 這裡是小先生丶丶


丶丶丶小先生


是的,只要蘇明玉撤訴蘇明成就可以被放出來了。因為這是輕微傷害,屬於民事訴訟中的“親告”的“自訴”類型案件。

這類案件是須由受害人(被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才受理;若受害人沒有提起訴訟,法院是不管的,或者是受害人撤銷訴訟了,法院也會就終止了。

民事糾紛都鼓勵協商解決,一方面為了節約國家的司法資源;另一方面又可以讓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後獲得比較滿意的結果,所以是提倡的。波哥的司法考試都5年了(A證),不知道解答能得幾分? 😁😁


藺州波哥


首先這是電視劇情需要,其次因為他倆是兄妹,屬於家庭矛盾,派出所也會調解的,當事人不追究了,也就不會立案!批評教育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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