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规抢“鲜”收,第一条就事关每个人!

5月新规抢“鲜”收,第一条就事关每个人!

5月起,一批新规将实施,一起看看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全国性新规

5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5月新规抢“鲜”收,第一条就事关每个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同时,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5日起施行

条例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

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税收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由1年调为183天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根据新规,税收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

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 杜绝“驻庭陪审”和“编外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及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针对“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和“驻庭陪审”等问题,《解释》明确了排除适用陪审制的案件范围,规定个案随机抽取规则,规范合议庭评议的发言顺序,进一步明确陪审员的参审上限数;同时,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不得安排人民陪审员从事与履行法定审判职责无关的工作。

芬太尼类物质5月1日起实行整类列管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宠物入境符合要求可免予30天隔离检疫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动植物产品检验项目实行“先入区、后检测”有关事项的公告》,5月1日起,对于旅客携宠物入境符合条件可免除30天隔离免疫。根据规定,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

三种免于隔离的情形:

1.来自指定国家或者地区携带入境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2.来自非指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3.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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