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刪差評:為何“評價體系”至關重要?

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刪差評:為何“評價體系”至關重要?

有媒體報道,市場監管總局就《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明碼標價,不得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刪除用戶不利評價,不得違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務。

對於這樣的舉措,雖然社交媒體上,人們的觀點不一。但是,就維持市場秩序來講,還是有很大的意義。坦白講,“刷好評”,“刪惡帖”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兒。雖然,平臺方提供這樣的交易互動方式,是為體現自由市場的自我淨化能力。但是,當這樣的意圖被“商家”或者“顧客”惡意利用的時候,淨化的意圖就可能是“助紂為虐”。

一般來講,人們在網絡購物的過程中,會刻意關注評價。因為,單靠“賣家秀”很容易會出現失望的結果。作為,顧客評價來講,已經成為網絡購物過程中,較為重要的指標之一。因為,顧客的反饋,口碑能代表商品的性價比,一方面能為更多顧客提供參考信息,一方面也是對商家的監督。

只可惜,這樣的設想,在面對“刷好評”,“刪惡帖”的現狀時,就會讓人感到更為無奈。因為,這種情況下,顧客根本不知道商品的真實使用體驗怎樣。所以,更容易陷入商家設下的套路。通常,人們因為商品的價格低廉,以及溝通成本,退貨成本的考慮,只能是吃啞巴虧。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徵求“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刪差評”的相關管理規定意見,著實有很大的現實意義。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除卻要管理好商家方面的“刷好評”,“刪惡帖”。同時,也要對顧客的惡意差評,進行一定的管理,從根本上杜絕交易過程中的不平等。

不過,這個過程中,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因為,“評價體系”本來是個浮動很大的框架。不同人的標準不同,同樣的商品也存在細微差別。所以,無論是看待“好評”,還是“差評”,都應該建立在商品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而非盲目或者太過嚴苛。

“評價體系”是自由市場的一種體現,它本身是用來平衡顧客和商家關係的,而非是根本目標。只可惜,在規則模糊的“評價體系”下,就自然成為商家之間惡意競爭的一種手段。並且,很多商家因店鋪成長的需要,還會進行“惡意刷單”。總之在一切向利益集中的市場中,很容易出現混亂的局面。

從根上講,目前的情況,已經脫離“評價體系”的初衷。非但不能為自由市場注入生命力。反而會將自由市場搞得烏煙瘴氣。所以,對於治理的依據,就顯得較為重要。過去,在面對“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多數只是商業道德層面的拷問。

而對於具體的懲罰,也並未形成長效機制。所以,總是打擊一陣,又會反彈回來。這種現象的後遺症,最終只能體現在具體的市場上,不是顧客吃虧,就是商家受損。所以說,徵求“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刪差評”的相關管理意見,是很急迫的事情。畢竟,現在確實已經進入“全民網購時代”。

然而,“評價體系被濫用”,再次實證一點,規則才能讓人性走向善良。規則比人強,早已是一種“普世共識”。因此,反覆強調讓商家誠信,最根本的奏效方式,還是應該體現在規則的約束上。要不然,在追逐利益的大潮下,各種昧良心的事情會層出不窮。

所以,與其抱怨人性壞透,不如好好反思一下,是不是規則定的不夠結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哈耶克曾說過:“通往地獄的道路通常是由善意鋪就的”。而這樣的邏輯,在“評價體系”的具體適用過程中,確實已經體現出來。而這種時候,我們要做的不是“廢止評價體系”,而是如何完善有規則的“評價體系”。

當然,在具體的交易互動中,作為顧客和商家來講,都要敬畏“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這個大的法則。只有如此,才能在紛亂的“評價體系”中,作出更為“正確的評價”。講的更為直接一點,就是“物美價廉”是不存在的,就算是存在,也可能被捲入某種長期利益的交互。

因此,回到“評價體系”的維護上,還是為讓交易變得更加順暢,更加充滿人性味兒。而非只是將商家推上案板,等待顧客的圍攻。普遍的認知中,顧客和商家之間總是充滿某種博弈。甚至,在具體的交互中,還能產生各種衝突。尤其,涉及維權的時候,簡直就是車禍現場。

只是,長遠來看,我們會發現,正是這些較為焦灼的交易互動,才能推進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們需要的市場,是沒有誰怕誰的市場。顧客能自由的買到自己需要的貨物,商家能較為自由地售賣自己的商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彼此認同,平等看待。

不過,這只是理想的市場,在具體的現實中,並不能百分百實現。只能是相對的一個概念。但是,這個相對的概念,也是有優劣之分的。我們的任務就是無止盡的接近理想的交易市場,只有如此,市場才會更加繁榮,交易才會更順暢的進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