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持“穩增長”,助力“鐵公基”:財政部再催地方發債

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地方籌資的唯一合法手段,繼不久前財政部要員催促地方加快發債速度後,4月30日財政部正式發文再次催促地方加快發債進度。

這則《財政部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各地切實加快債券發行進度,2019年6月底前完成提前下達新增債券額度(1.39萬億元)的發行,爭取在9月底前完成全年新增債券(3.08萬億元)發行。

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技術副總監張伊君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從目前發債進度來看地方基本可以完成上述任務。截至4月29日,地方政府發行新增債券規模達到1.32萬億元,6月底前可以完成提前下達新增債券(1.39萬億元)的發行任務。按照目前發債進度,9月底前也可基本完成全年新增債券發行任務。地方政府債券加速發行,將充分保障其發揮宏觀經濟穩增長作用,特別是專項債對基建投資的支撐作用。

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券發行進度比往年提前了四五個月,目前新增債券資金超過6成用於在建項目,重點投向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鐵路、公路、城鎮公共基礎設施、“三區三州”等重點地區脫貧攻堅、汙染防治、鄉村振興、水利等領域重大公益性項目。

此次《意見》除了催促地方加快發債進度外,還給出了提升地方債券發行定價市場化水平新舉措。

比如,財政部要求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在加強與承銷團成員溝通的基礎上,在招標發行規則中合理設定承銷團成員最低投標比例、最低承銷比例、最高投標比例、債券投標利率區間上下限、單一標位投標量等技術參數要求,其中,單一標位最高投標量不得高於當期債券計劃發行量的35%。

張伊君分析,財政部對於單一標位最高投標量的限定,可以合理匹配不同類型承銷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有助於避免債券承銷集中在個別團隊,合理保障中小承銷團隊的業務需求。

此前財政部對地方政府發債期限有諸多限制,而近兩年逐步放開這一限制,讓地方政府自己確定發債期限。

張伊君告訴第一財經記者,2018年財政部對於公開發行的7年期以下(不含7年期)一般債券,每個期限品種發行規模不再設定發行比例上限,對於其他品種仍有要求。但根據《意見》,今年財政部不再限制地方債券期限比例結構,地方財政部門自主確定期限。

對比去年和今年地方債期限可以明顯發現,地方政府債券期限在拉長,逐步提高長期債券發行佔比大勢所趨,這可以更好匹配項目資金需求和期限。

比如,去年10年期和15年及以上的地方政府債券佔比分別約17%和1%,而今年前四個月這一佔比分別提升至約38%和5%。

為了儘快發揮地方債資金效益,此次《意見》首次明確,對於再融資債券,如債券到期時庫款比較充裕,在不突破再融資債券發行規模上限且嚴格保障財政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地方財政部門可使用庫款支付還本資金,待債券發行後及時回補庫款。

張伊君表示,去年財政部明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償還到期地方政府債券的,如債券到期時庫款比較充裕,在嚴格保障財政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地方財政部門可使用庫款墊付還本資金。待債券發行後,及時將資金回補國庫”。而這次《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該種債券為“再融資債券”。規定的目的有助於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防範資金長期滯留國庫,儘早發揮債券資金使用效益。

地方政府發債提速,促進了基礎設施投資企穩回升。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8年10月份以來,全國基礎設施投資增速持續回暖,今年一季度同比增長4.4%,增速比1-2月份提高0.1個百分點,比去年全年提高0.6個百分點。其中,鐵路運輸業投資增長11%,去年全年為下降5.1%;道路運輸業投資增長10.5%,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2.3個百分點;信息傳輸業投資增長35.5%,增速提高32.4個百分點;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投資增長43%,增速與去年全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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