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析,春秋末期名家学派创始人,倡导“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古代有名的思想家邓析出生在河南的某个乡村中,是第一个提倡“名辨”思想的的名家,他在古代的伦理届具有很高的地位,他的观点也推动了古代思想的蓬勃发展。坚决反对治国中的以礼治国,而是积极倡导反对墨守成规先王的规定,要积极进行改革,他的想法代表了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

邓析,春秋末期名家学派创始人,倡导“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他的思想不仅先进,而且会积极利用先进思想用于实际改革。首先在法律方面,他非常不倡导古代残忍的刑法,也非常讨厌显贵之人打压欺凌下人,认为人都是有尊严的,要尊重他人,他还书写了一系列法文法条,其中有惩罚罪人的人性方法,并且亲自到民间传授,而且培养自己的徒弟,让自己的徒弟和他一起使用法律为人们解决实际的冲突和问题。

邓析,春秋末期名家学派创始人,倡导“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而和邓析思想观念正好相反的子产,他崇尚法家的思想,非常反对邓析,认为一切都按先王的方法和理念办事是非常合理的,而并不承认事情和事情之间,发生的条件不同,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如果一味地效仿,只会将事情搞砸,并不会按想象的趋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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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实邓析并不是像子产想象的一样,他只是没有完全尊崇先王在位时的那一套理论,而是自己编制一套法律,具体的事情,具体对待,并刻在竹片供大家学习。他认为自己的思想才是最先进的思想,完全代表了当时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同样对子产的意见非常大,认为其污蔑自己,于是也会发表各种言论去批评子产,认为他眼光短浅,胡说八道,不明白他改革的意义,也无法体会当时进行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从古代评论家对他的评价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对邓析还是很满意的,认为他编制的法条合情合理,也顺应时代的发展,非常愿意学习和效仿,而子产只是心存嫉妒,思想保守,才非常反对邓析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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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的是,邓析还在民间掀起了一翻学习法律的热潮。他非常的聪明,先了解在民间大肆宣扬用法律处理冲突的好处,并且让大家明白,冲突是需要第三个人去调解的,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律师,因此激发了社会的需要,很多人发现,做律师有银子可挣,都积极的去向他学习法律法规。而邓析天生一副伶牙利嘴,将法律讲解的十分透彻有用,大家都很欣赏他,相信他,到了最后,及时没有律师的报酬,或者没有心思去从事这方面的人也愿意去接触和学习法律,并且自觉的去使用法律,传扬法律。邓析当时的成功让很多人看不惯,因为他勇于发表自己独特的看法,有很多理论和思想是平常人无法想到,也无法去体会的,是一种先进思想的代表。人们短浅的眼光让邓析受千夫所指,都说他妖言惑众,让人们不务正业,都去学习没用的法条,还认为冲突本来就没有什么好调解的,应该让县衙来直接做决定。而民间对邓析越来越多的信任和追捧,让朝中有些大臣害怕至极,甚至慌了神,都提议说以免出现什么乱子,还是杀了他比较好。而可笑的是,居然大臣们都建议,使用他创造的刑罚来处置他,从这种举措就可能发现邓析的改革多么的正确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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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时还有很多人积极推动了法家思想的发展,以赵盾等人为代表,他们也积极的改革法律,让法律更加适应当时社会的特点和人民的心智,甚至把法条刻在大鼎上,一是为了让人们学习,二是显示了法律的威严和不可撼动。更重要的是,他们积极倡导法律的公平性,认为之前,低下的奴隶犯错应该狠狠惩治,甚至直接滥杀,而地位至上的人就应该轻罚,甚至被包容原谅。而且在之前处理罪人的官员,和一些达官显贵的亲戚或是同党,是非常随意的就被释放的,这对普通人民和法律的威严是非常不利的。这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所以当时支持他们的普通群众较多,他们之前受到的打压和不公太多了,他们都倡导要犯同样罪的人,处置的方法也应该一样,不应该根据人的地位高低,身份的差别而分别定罪,甚至用穷人去为贵人顶罪,而是人人平等。因此有这么一群人为他们的利益着想,自然抛了生命也要支持他们的思想,自此,先进的思想也因为他们而充实,并且支持的人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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