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析,春秋末期名家學派創始人,倡導“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古代有名的思想家鄧析出生在河南的某個鄉村中,是第一個提倡“名辨”思想的的名家,他在古代的倫理屆具有很高的地位,他的觀點也推動了古代思想的蓬勃發展。堅決反對治國中的以禮治國,而是積極倡導反對墨守成規先王的規定,要積極進行改革,他的想法代表了當時先進的資產階級。

鄧析,春秋末期名家學派創始人,倡導“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他的思想不僅先進,而且會積極利用先進思想用於實際改革。首先在法律方面,他非常不倡導古代殘忍的刑法,也非常討厭顯貴之人打壓欺凌下人,認為人都是有尊嚴的,要尊重他人,他還書寫了一系列法文法條,其中有懲罰罪人的人性方法,並且親自到民間傳授,而且培養自己的徒弟,讓自己的徒弟和他一起使用法律為人們解決實際的衝突和問題。

鄧析,春秋末期名家學派創始人,倡導“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而和鄧析思想觀念正好相反的子產,他崇尚法家的思想,非常反對鄧析,認為一切都按先王的方法和理念辦事是非常合理的,而並不承認事情和事情之間,發生的條件不同,本質上是不一樣的,如果一味地效仿,只會將事情搞砸,並不會按想象的趨勢發展。

鄧析,春秋末期名家學派創始人,倡導“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而其實鄧析並不是像子產想象的一樣,他只是沒有完全尊崇先王在位時的那一套理論,而是自己編制一套法律,具體的事情,具體對待,並刻在竹片供大家學習。他認為自己的思想才是最先進的思想,完全代表了當時資產階級的利益。因此同樣對子產的意見非常大,認為其汙衊自己,於是也會發表各種言論去批評子產,認為他眼光短淺,胡說八道,不明白他改革的意義,也無法體會當時進行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從古代評論家對他的評價中可以看出,當時的人們對鄧析還是很滿意的,認為他編制的法條合情合理,也順應時代的發展,非常願意學習和效仿,而子產只是心存嫉妒,思想保守,才非常反對鄧析的所作所為。

鄧析,春秋末期名家學派創始人,倡導“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厲害的是,鄧析還在民間掀起了一翻學習法律的熱潮。他非常的聰明,先了解在民間大肆宣揚用法律處理衝突的好處,並且讓大家明白,衝突是需要第三個人去調解的,作用相當於現在的律師,因此激發了社會的需要,很多人發現,做律師有銀子可掙,都積極的去向他學習法律法規。而鄧析天生一副伶牙利嘴,將法律講解的十分透徹有用,大家都很欣賞他,相信他,到了最後,及時沒有律師的報酬,或者沒有心思去從事這方面的人也願意去接觸和學習法律,並且自覺的去使用法律,傳揚法律。鄧析當時的成功讓很多人看不慣,因為他勇於發表自己獨特的看法,有很多理論和思想是平常人無法想到,也無法去體會的,是一種先進思想的代表。人們短淺的眼光讓鄧析受千夫所指,都說他妖言惑眾,讓人們不務正業,都去學習沒用的法條,還認為衝突本來就沒有什麼好調解的,應該讓縣衙來直接做決定。而民間對鄧析越來越多的信任和追捧,讓朝中有些大臣害怕至極,甚至慌了神,都提議說以免出現什麼亂子,還是殺了他比較好。而可笑的是,居然大臣們都建議,使用他創造的刑罰來處置他,從這種舉措就可能發現鄧析的改革多麼的正確和適用。

鄧析,春秋末期名家學派創始人,倡導“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而當時還有很多人積極推動了法家思想的發展,以趙盾等人為代表,他們也積極的改革法律,讓法律更加適應當時社會的特點和人民的心智,甚至把法條刻在大鼎上,一是為了讓人們學習,二是顯示了法律的威嚴和不可撼動。更重要的是,他們積極倡導法律的公平性,認為之前,低下的奴隸犯錯應該狠狠懲治,甚至直接濫殺,而地位至上的人就應該輕罰,甚至被包容原諒。而且在之前處理罪人的官員,和一些達官顯貴的親戚或是同黨,是非常隨意的就被釋放的,這對普通人民和法律的威嚴是非常不利的。這直接影響了社會的穩定,所以當時支持他們的普通群眾較多,他們之前受到的打壓和不公太多了,他們都倡導要犯同樣罪的人,處置的方法也應該一樣,不應該根據人的地位高低,身份的差別而分別定罪,甚至用窮人去為貴人頂罪,而是人人平等。因此有這麼一群人為他們的利益著想,自然拋了生命也要支持他們的思想,自此,先進的思想也因為他們而充實,並且支持的人也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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