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行動

4月29日,生態環境部宣佈,將強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行動,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好。

在生態環境部今天上午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執法局局長曹立平表示,將制定《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用於環境管理的規定(試行)》,建立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公開平臺,督促企業公開5項常規汙染物(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一氧化碳)自動監測日均值及實時爐溫等相關數據。

據瞭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用於環境管理的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近期已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徵求意見稿,垃圾焚燒廠運營維護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並對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利用自動監控系統收集違法行為證據。自動監測數據可以作為判定垃圾焚燒廠是否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證據。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生態環境部門通過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系統企業端或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等,發現垃圾焚燒廠在1個自然日內,任一排放口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一氧化碳等汙染物有1項或1項以上自動監測日均值超過生活垃圾焚燒爐排放煙氣汙染物自動監測限值或地方標準規定的日均值限值,可以認定其煙氣汙染物排放超標。

垃圾焚燒廠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正常工況下焚燒爐爐膛內焚燒溫度的熱電偶測量均值不低於850℃。否則,可以認定為垃圾焚燒工藝不正常運行。

作為垃圾無害化、清潔化處理的方式之一,垃圾焚燒發電因為減量化程度高、垃圾處理能力強等優點,已經逐漸成為新型城鎮化建設、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初,全國垃圾焚燒發電裝機容量超過680萬千瓦,年發電量超過350億千瓦時,年垃圾處理量超過1.05億噸,佔全國城鎮垃圾清運量的比重為35%以上。

根據《生物質能發展“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我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裝機容量要達到75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也明確了垃圾焚燒發電“十三五”規劃佈局,明確在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佈局529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裝機容量1022萬千瓦。

記者楊萌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將出臺新規 嚴管垃圾焚燒發電行業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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