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能否返還?未婚財產分割法

未婚男女雙方在一起居住在我國已經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甚至可以說有些男女在婚姻前就先同居在一起磨合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未婚同居的財產分割也是比較複雜的。

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能否返還?未婚財產分割法

一、未婚財產分割法

第一步,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

先確定哪些是屬於私人財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財產。然後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並經雙方認可。

第二步,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於誰。

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後,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傢俱、家用電器、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股票、期貨、債券、藝術品、古董、名貴寵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該這樣確認產權: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戶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藝術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 (如家用電器、傢俱、寵物等),則應通過協商,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債權、股權、期權、其他財產的所有權、實物等)。不適用上述原則的,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步,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割。

因為產權所反映的狀態,並非為合理或真實的狀態,雙方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對產權進行合理的調整和分割。具體方法因案而論。

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能否返還?未婚財產分割法

二、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能否返還

未婚同居期間不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財產如何認定,未婚同居財產如何處理分割等一系列問題,還包括未婚同居期間債權債務如何處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能否返還的問題。

1、同居前,一方贈與給另外一方財物的,可以比照贈與法律關係予以處理。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還財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三、未婚同居是不是非法同居

1、定義

未婚同居是指男女雙方以非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

2、未婚同居違法嗎

未婚同居是否違法,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

(1)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此時,對於形成事實婚姻的婚姻狀態,法律是給予保護的,此時的未婚同居並不違法。而對於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違法的。

也就是說,未婚同居(無配偶)的雙方對是否選擇同居可以自由決定。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雙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時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糾紛了,則法律不會像保護正常結婚的夫妻一樣保護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因此根據上述的內容我們可以得知,在我國未婚財產分割法以及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能否返還,還在一定程度上介紹了我國未婚同居是不是非法同居等相關的知識是怎樣運行的。以上信息由萬邦法務小編整理編輯。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我們萬邦法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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