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寶借錢要不回來?律師為您支招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微信、支付寶進行借貸,在這種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倘若對方不還錢,憑聊天記錄能把錢要回來嗎?

陳某、邱某本是同鄉,也是初中、高中同學,兩人關係較好,一直保持聯繫。2017年1月16日,邱某通過微信向陳某借款2萬。於是,陳某分別通過建行網銀支付,微信、支付寶轉賬等方式向邱某共計支付了2萬元。邱某也進行了微信回覆“收到收到,感謝了,過幾天給你。”

2017年1月22日後,陳某多次向邱某催款,但邱某卻以各種理由推脫。因邱某遲遲不肯還款,陳某遂將老同學訴到法院,要求邱某償還本金及逾期利息,並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微信賬戶信息等證據材料。

法院認為,公民之間意思表示真實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借款,雖未出具借條,但其與原告在微信上的交流足以構成借貸合意,在原告向其支付2萬元借款後,雙方之間的借貸關係已經成立。最終判決被告邱某向原告陳某償還借款本金2萬元、利息2100元。

律師提醒您,網上轉賬存在一定的風險,而取證並非截取聊天記錄那麼簡單,需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需要具備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所以,一定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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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作為證據材料?

如:證明雙方借貸合意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微信轉賬記錄、身份信息證明(你要證明這是對方使用的微信,這個你可以通過微信真人頭像、朋友圈照片、微信實名認證、綁定的手機號碼、運營商協助調查等途徑進行核實)等證據。

1、一定要確定是本人

微信借錢套路深,反套路第一招,就是確定是不是本人,電話語音溝通一番,必要時留一手錄個音,免得借款人日後翻臉不認賬。

2.添加轉賬說明

微信轉賬時,我們很有必要添加一個轉賬說明,寫明是這筆轉賬是借款。這也將是證明你們有金錢往來,而是是借貸關係的有力證據。

值得一提的是,微信轉賬中要注意對方的微信號有沒有綁定手機號,那樣才能明確借款主體。

3、聊天記錄不能丟

《民事訴訟法》規定電子證據可作為法定證據,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語音正是電子證據中的一種。證據面前,欠債人想賴賬也難。所以,就算內存再不夠,借錢的那個聊天記錄也不能刪!

同時,大家可以利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將聊天記錄保存!以防微信聊天記錄滅失,如不小心刪除、手機丟失或格式化等。

4、保留已支付借款的證據

借款合同為實踐性合同,光是達成了借款的合意而沒有實際支付借款的,借款合同不成立。所以說,僅僅只有借款的聊天記錄是不夠的。現實生活中,支付借款的方式主要有現金支付、銀行賬戶轉賬、微信或支付寶轉賬、微信發紅包等。建議大家通過銀行賬戶轉賬的方式支付借款。

最後,微信轉賬借錢一般取證比較困難,要通過司法鑑定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建議大家最好還是來個面對面,寫借條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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