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8万“放倒”5人 工程公司老总被判刑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记者今日(4月29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近日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广州三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申国正有期徒刑2年6个月。其行贿金额高达2478万元,行贿对象包括广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冯军、越秀区委原常委齐小平、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才等人。

法院查明,2007年至2015年间,申国正在担任三新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其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三新公司资金先后向国家工作人员齐小平、李振鸿、陈小泉、冯军(均另案处理)等4人行贿共计人民币1578万元。

其中,在广州市越秀区迎亚运整治工程的投标及工程款的结算等事项上,送给时任越秀区政府副区长齐小平(后任区常委兼统战部部长)共计人民币400万元,送给时任越秀区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振鸿(后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局长)共计人民币48万元,送给时任越秀区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小泉(时任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副局长)共计人民币30万元。

2007年至2015年,申国正为三新公司在广东省轻工职业学校教学楼工程项目、广州市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住院大楼装修工程项目、广州气象站总综合楼工程项目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分5次贿送给时任黄埔区副区长、越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军共计人民币1100万元。

此外,2013年至2015年9月,申国正为三新公司顺利中标黄埔区长洲村、深井村、姬堂村农水改造工程项目,以三新公司资金分3次送给已经退休的原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朱国才(另案处理)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2013年至2015年,申国正为三新公司、同案单位广州市立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立鑫公司法定代表人敖某见(另案处理),由敖某见提供资金,申国正负责先后向冯军、齐小平行贿共计人民币600万元。其中申国正为三新公司、立鑫公司在广州教育城设计项目投标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时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广州教育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冯军行贿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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