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交物業費,電梯上不了樓回不了家怎麼辦?

tiany2


1.首先無論業主是否繳納物業費,業主都是可以回家的。同時電梯部分屬於公攤部分,這個部分在買房子的時候,每家每戶就出了錢均攤的,每個人業主都擁有使用權。坐電梯、走樓梯回家都沒有任何問題,目前情況下,爬樓梯先度過目前的囧境。

2.更換物業或者起訴他。如果物業因為這個原因不讓你使用電梯,物業不會只是針對你一個業主。你應該聯繫其他相同遭遇的業主,首先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商討現行物業公司是否符合廣大業主的權益,只要大部分業主同意就可以更換業主。如果物業公司服務意識有所改善,質量提高,這個時候應該予以配合繳納物業費,相信不讓用電梯等惡劣對待將不復存在。

不怕事,不惹事,即使是一些本地的物業公司也會變得越來越好的,這是一個市場化的行業,不好的東西自然沒有人支持。再怎麼橫,也只能小打小鬧,尤其是那些敢涉黑的物業公司是現在國家打擊的重點,一打一個準。祝你小區物業服務越來越好,住的越來越舒心❤。



老宅友


必須寫明你為什麼不繳物業費,如果是無故不繳物業費,就是你首先違犯了合同約定。怎麼個不讓乘電梯了,是有人擋住你不讓你進電梯?還是電梯管理實行了刷卡制開門物業不給你家磁卡?不讓你回家純屬瞎說,沒電梯你就不回家了?爬樓梯不行嗎?

物業管理的是公共資產及各項服務,你享受了服務→繳納物業費就是你的義務。什麼是義務?含義是必須執行且帶有強制性,詞典裡去查,不要把義務當兒戲,否則後果很嚴重。

你違約了物業對你的切身利益進行暫時的必要的限制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你有意見可以去法院告物業,等個三~五個月法院會判決的。那你就走個三~五個月消防樓梯回家全當鍛鍊身體好了。如果物業輸了肯定會執行法院判決的。

現在不少小區的個別劣質業主動不動就不繳納物業費,自身先違法違約輸理在先,自以為是業主就了不起了,物業管理人員不是奴隸,是小區的管家。必須在公平平等的基礎上各盡其責。物業對違規業主進行制裁一下是完全必要的,促使你糾正錯誤。養成自覺履約的良好習慣。


風冷胡楊林


物業現在是參差不齊褒貶不一,有被物業坑的,也有享受到優質服務的。看自家運氣吧,就像投胎一樣,投胎到戶好人家就是生活愉快人生順暢,投胎到不好的家庭要麼貧寒困苦,就算家庭好點也是勾心鬥角兄弟姐妹不合。擦亮雙眼,政府沒取消物業說明物業還有存在的價值,要想過的好,先提前打聽選一家好點的物業公司來服務吧,要麼就買沒有物業管理的樓盤。物業是運營性質,是市場行為,收費是必然的,既想享受服務又不想付費,那是到哪裡都說不通的。試想一下,如果你上班老闆不付你工錢,你會怎樣?兩三四個月兩三四年不給報酬,你又會怎樣?別說跳樓,可能殺人的心都有。現在是法制社會,物業不作為的話,可以根據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條例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像打工者要不到工錢可以找勞動局幫助處理。再說的誇張一點,有句話不是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嗎,鬼為什麼會去推磨呢?因為鬼也要生活消費也需要賺錢。但是,鬼推了磨你不想給錢,告到閻王爺哪裡你覺得閻王爺會怎麼判呢?這個每個人心裡都能分辨是非曲直吧!


渝玉秋


首先按時繳納物業費是每個業主應盡的法定義務;其次無論有什麼糾紛或者矛盾,都要通過合法程序解決,合法維權,惡意拖欠物業費都是違法違規行為。

既然拖欠物業費,當然就沒有資格享受物業公司提供的管理及服務的,否則也是對其他繳費業主權利的侵害,屬於不當得利。

既然選擇住在密集的小區,必須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來看待事情,否則就是自私自利的。


楊君波2018


要想說理顛倒比,繳納物業相關費用是法律規定的業主因盡義務,同樣物業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根據物業物業合同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都要承擔責任。業主履行繳費義務和物業服務不到位或者說侵權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凡事都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業主不履行自己的義務,物業公司可以通過協商,行政協調和司法途徑進行維權。同樣物業服務企業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或者責任。業主也可以與問題協商,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和司法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根據民法通則第111,112,113,物權法,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維護自己的相關合法權益,提醒: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時候,首先自己要合法合理。


黎明的曙光26540771


不交物業費就沒有電費,沒電費,電梯就不動,這個理誰都懂,回不回家是他本人的事,拿電梯說不讓回家,不是騙人的鬼話嗎,為什麼明知騙人鬼話還大肆宣傳,就是為物業添堵吧,明知不交費是不符合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為什麼違規無人追究責任,還幫著違規人討罰物業,栽上不讓回家的罪名。到醫院,到飯店,到旅館,到火車站,汽車站,不付費行嗎,為啥到了小區,不交費還那麼理直氣壯呢,如果你不付律師費,你有啥理由要求免費為你服務呢?記者如果電視臺長期不給你開支資,你會免費長期幹工作嗎,為什麼到了小區業主不依合同交費,還有權力要乘坐電梯呢。怪怪怪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物業是市場行為,是服務類企業。業主有權用,也有權不用。國家不能強迫業主用物業。基本小區管理是社區。社區管理,是成本價,不以營利為目地的。是小區管理的底線,是為普通百姓及窮人服務的,國外也如此。物業是為了富人服務的高端產品。窮人是享受不起的,窮人連生活都很困難,沒有閒錢來享受物業。

任何人,任何利益集團,都沒有權力強迫 普通百姓和窮人用物業。而任何個人也都有權力選擇退出物業。任何物業也有權力選擇退出小區管理。任何社區也不應該為了清閒,以各種理由,把為社區人民服務的基本工作推出去。國家應該為底層的普通百姓多想一想。


春曉guo


直接法院起訴他們,看看頭條裡面的案例,物業會被罰款的


蘇舟振輝照明


看你們的物業費都包含什麼,如果電梯電費也在物業費中,那麼不讓你享受電梯也在情理之中。現在社會矛盾越來越多,就物業與業主這一塊的矛盾基本每天都能在新聞裡看到,國家應該出臺完善物業法規,當地物價局制定規範標準合理收費,成立業委會和物業及時保持溝通,其實要說物業全是錯的也有點牽強,現在人們的素質參差不齊,有些業主也喜歡無理取鬧,還有一些人不懂法律法規,總是堅持自己的理由,這也間接的導致了一些矛盾的出現,所以希望大家相互體諒,講文明,講道德,尊重法律法規,共建和諧社會!


宏川消防


物業不是怎麼想辦法服務業主,而是想盡辦法要錢,然後什麼還不管。不交就想盡辦法管制業主,和強盜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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