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到底是“性侵”还是被“仙人跳”?

4月16日,明州涉事女大学生刘静瑶向明尼阿波利斯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刘强东及其所掌控的京东列为被告,索赔5万美元并要求道歉。这对现在正处于风雨飘摇的京东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可以说是内外交困,焦头乱额。

4月22日,一则“明州事记”的社交媒体账号,连续发布了两段含标题的监控视频,《刘强东明州案晚宴视频曝光,女方未醉酒主动跟随》,《仙人跳实锤?明州案公寓视频曝光女方举止亲密主动邀请刘强东进入》。看标题就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感觉,暗示以强迫为标志的“性侵”指控难以成立。23日,《南方都市报》称收到一则匿名邮件,为两名女性的通话录音,一个是刘强东的代理律师,一个是涉事女生,其中女生在通话中说“你可以告诉他,他可以给我一笔钱,我还需要他的道歉, 否则我就会去法院提起诉讼”。这个音频很明显地是在说该女生是在“敲竹杠”,以坐实“仙人跳”的怀疑。然而,之后这些被曝光的音、视频很快就被打脸,一个“声援jingyao”的账号也发布了一则《刘强东律师设计套话》的完整视频,并标出了之前录音23个剪辑点。

刘强东到底是“性侵”还是被“仙人跳”?

对于涉事双方愈演愈烈的攻防战,吃瓜群众也是目不暇接,不知道到底该相信谁,该站在哪一方。但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我觉得这就是一起你情我愿、逾越道德的出轨事件,既没有女方所说的“性侵”,也没有人们所怀疑的各种“阴谋”,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我们来说性侵。如果真是性侵的话,那为什么刘强东在被警方带走才十个多小时就被释放?我们知道美国是一个法制高度健全的国家,讲求的是无可挑剔、能彻底推翻“合理怀疑”的证据,无论你是谁,只要证据充分,一样会受到应有的制裁,而且对弱势的一方会有更多的保护和倾斜。如果女方是被性侵,那就在拒绝时,应该有各种证据的显示,比如,身上的伤痕,打斗的痕迹,被子扯乱等,但很显然,这些都没有,那唯一的可能就只有就像刘强东在警局的证词里所写的女方“积极配合”,“享受整个过程”。

刘强东到底是“性侵”还是被“仙人跳”?

那至于甚嚣尘上的所谓阴谋论更是不值一驳。在晚宴上,女生亦步亦趋跟着刘强东,作为一个志愿者,那是她的份内之事,要求刘强东送她回公寓,也可能是喝多了,也可能是为套套近乎,以便于为将来找工作打下一个基础。为什么说是喝多了呢?想想当时大佬如云,谁也不敢得罪,可不是来者不拒吗?更何况为了结识这些大佬,也还有可能自己主动敬别人的酒,她说喝了十九杯的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作为一个21岁的女大学生,喝这么多酒,说不醉你相信吗?还有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在回公寓时,一个电梯门走了两次,就是因为喝多了,找不到回房间的路了,这就有了所谓的“挽胳膊”的“亲密”举动,但有隔那么远“亲密”的吗?与其说是挽着胳膊,还不如说是牵或拉更贴切,之所以有这个举动,是因为刘强东看到两次走同样的门,问她是不是不认路了,女方回答说喝多了,刘强东就拍了拍她的手说,那挽着我走吧。

刘强东到底是“性侵”还是被“仙人跳”?

至于音频里,女方要钱,那只是律师的断章取义,误导公众。其实,在刘强东被释放前后,律师为尽快了结此事,首先打电话给女生,希望经济赔偿解决,而且这也是警方的意思,希望他们达成和解。因为没有有力的证据刑事起诉被告方。如果这是仙人跳的话,就应该有事前周密的谋划,不至于事后拿不出过硬的证据,更何况在完整的音频里,当律师问女生希望要多少赔偿时,她只是一味地重复我不知道,还反问他能给多少,并且中间还有长时间的犹豫,迟疑和啜泣,这像是有计划的预谋吗?还有,在后来爆出的视频中,女生在刘强东被警方带走后,与一男子在大厅交谈,随后转身坐在沙发上,不时用手掩面,且深深地弯下腰,约13秒后才再度起身,看上去情绪失控。如果是仙人跳,这时候应该是弹冠相庆而不是深深地痛苦吧?

但不管怎样,两人发生了关系那是铁定的事实,本来是一个你情我愿、皆大欢喜的结果,因为刘强东满足了自己邪恶的欲望,女生也用身体为自己的前途铺平了道路,可事情却让陶鹏元男同学搞砸了,屁颠屁颠地报了警,本来在刘强东眼里,这不过是比小菜一碟还小的事,竟然搞成了世界皆知的大事。面对预料之外的结局,女生欲哭无泪,为维护自己的名誉,只得顺水推舟,硬着头皮控告是性侵,可苦于没有证据,本来是自愿偷情,又哪有证据?可开弓没有回头箭,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和道歉,至于顺带告京东,不过是以进为退的一种策略,谈不上什么要搞垮京东。明明是一个简单的道德层面的出轨事件,被一些好事者臆想成惊天阴谋,借用一句话就是“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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