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方剝開迷霧還了東哥清白!強哥也對妻子、員工深表歉意,對此你怎麼看?

情感紅豆


呵呵,這是水軍鼎力禮炮支持嗎?竟然用了清白二字,敢冒天下之大不諱嗎?首先劉強東是註定被綁在道德枷鎖架上了,跟一個素昧平生的年輕女大學生一夜風流且是在恩愛妻子前腳剛走,他就心急火燎地打野食品花酒去了。現在女當事人民事訴訟劉強東已經讓京東大佬名譽掃地,成為民間談資和笑料的對象,成就史上最貴一炮。不論劉強東是否有強姦之實 但是醜聞是已經貽笑大方了 這個是劉強東的恥辱篇章,加了防偽水印的。所以這時候劉強東水軍應該低調些作為公眾人物本應要起到公序良俗表率作用的,要謹言慎行為好 在這等時候已經丟人現眼的就不要再搞洗白貼金裝裱了 低調些才是明智之舉


笑談666


說兩點看法:

1、東哥的顧問團隊非常專業、非常強大,有素質、有經驗、有辦法、有節奏。自從東哥出事之後,該團隊處理的每一件事,都走在正確的節奏點上。

例如:美國打官司,突破點選在“女方主動勾引東哥,東哥是被強姦”這個論點上,蒐集了足夠的證據,打贏了官司。又例如:東哥回國之後的一系列姿態:向妻子道歉、更加低調做人、強調公司的社會責任感,等等,每一步都有精心策劃的痕跡。這是一支了不起的團隊;

2、東哥也是一個非常有魄力的人,從善如流。一般來說,公司做到京東這個規模,能虛心接受意見的老闆不多,但是,東哥不是這樣的人,事情做錯了,該面對就面對、該道歉就道歉、該認錯就認錯,反而贏得了廣大吃瓜群眾的諒解。

對比一下近期娛樂圈出事的各位流量明星的做法,東哥的處理方式高人一籌。



臨時客


這也證明了劉強東沒有強姦她,這也可能是劉沒有給她錢的原因,可能是女的想從劉那得到好處,不管是錢也好還是想利用劉的實力少奮鬥幾年,最後劉頂著社會輿論,面臨著巨大的損失也沒有向對方低頭,這一點還是值得點讚的,也許換別人為了平息事件早就用自己的實力把事件平息了,再說女的想利用劉是名人利用她是弱勢群體靠大家的同情來給他壓力,想劉為了自己的名聲為了公司也會給她點好處答應她的條件,可她找錯人了,這樣的人才是大家需要譴責的,如果她要是成了目的得到了,那大家不就都成幫兇了嗎?再說劉雖然沒有霸王硬上弓,但錯就是錯了,以後還要潔身自好。我覺得這要比劉給她點好處損失的多的多,也算是為自己的錯買單了。


曲28011945


東哥遭遇套路肯定了的,從事件當初的報警到現在的起訴,一路走來都是有人在幕後操作,而且目標不只是搞臭劉強東,而是搞垮整個京東,那個女人只不過是個棋子,應該早就拿了錢了。作為一個著名企業的CEO,從目前曝光的視頻資料來看,整個過程東哥好像一點防備心都沒有,這是極為不正常的,我很有理由相信是東哥最熟悉人下的手,只有最熟悉的人介紹的女人東哥才不會有防備心,當然幕後老闆就不得而知了,但東哥肯定知道是誰了。這也提醒我們,最熟悉的人不一定都是值得最信賴的人。話又說回來,東哥那麼大的老闆是缺女人的人嗎?建一個後宮都沒問題。這個女人又不好看,身材也一般,錯也錯在東哥沒有管住“小頭”,雖然說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問題的動物,但作為男人首先要管好“大頭”,其次也要管好“小頭”,最終還是要管好“大頭”!


盜匪2016


#劉強東無罪# 其實從整個過程來看只是表明了沒有證據證明性侵成立,但是卻無法說明劉強東和女子之間沒有關係!所以從結果來看,劉強東確實和女子有過接觸,確實進過女子房間,只不過沒有發生到性侵這個層次而已!!


100多日的劉強東案件終於告一段落,結果反映了兩個情況!

  • 第一就是美股的法律確實完善對於隱私的保護確實做的非常棒!事情發生了100多天,受害女子的隱私依然保護的那麼好!換成我們,早就把人家小學中學,高中的照片都扒出來了!這個確實值得我們學習!

  • 第二,從劉強東的聲明來看,確實有逃脫不了的干係!雖然算不上強姦,但是絕對有所謂的“接觸”!只不過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來看,強姦主要就兩種,一種是半推半就的強姦,一種是事後“條件”沒談妥的強姦,純粹使用威脅或暴力的強姦很少。並且我們也很有理由相信劉強東不會使用暴力進行強姦的行為!

所以總結來看,人紅是非多,少喝酒,多陪陪家人才是最安全,最明智的!


琅琊榜首張大仙


1:什麼仙人跳之類的,你們在侮辱劉強東以及京東團隊的智商

2:整個過程中,劉強東只要說一個不字,事件就發展不下去

3:劉女士對劇情的發展,即使沒有預謀,也應該有預見性,只能說她欲迎還拒

4:男同學的報警有可能出於邪惡,也有可能出於正義

5:事情發生那一刻,雙方當事人有一方說不,就是強姦,和前奏無關

6:只要有權錢交易的性行為都可作為嫖娼

結論:兩個無恥之人。

警示:玩新人(尚未馴服好的)是危險的,有不確定性

引申:縱觀此事,高喊有錢人玩個女人不是事的吃瓜群眾如此之多,可見這個社會病得不輕。

另:這也許會成為奶茶妹妹心中永遠的梗,但也許會隨著時間而消散,每個人對事物的承受和理解能力不同,所以大眾不要勸奶茶妹妹離不離婚了


老么210


清白?不存在的!哪個出軌的男人會被說是一個清白的人?

法律上,他們爭辯的重點是劉強東是否有強姦行為,但國人更加關注的,是他對妻子、家庭、公司、社會的責任態度。

現在各種證據流露出來,能夠表示劉強東沒有強姦,但同時所有人都能看出,劉強東存在出軌行為。

如果劉強東覺得發生這樣的事情跟妻子道歉就能瞭解,重新獲得家庭美滿幸福的形象,那他的大男子主義思想可能存在一定的問題。

目前來說,法律上他無罪,但處在道德基點的民眾,那些原本他的“顧客上帝”,是不會輕易判他道德無罪的,他的汙點大概永遠洗不乾淨。

曾經的劉強東和奶茶妹妹有多恩愛,現在劉強東就要遭多大的反噬。同理,在公司層面、社會層面,劉強東肯定會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

這是他自己給大眾樹立的形象。如今人設崩塌,給家庭、給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可不是靠一個強大的公關團隊就能消除的。

不過劉強東的這一事件全程都被公之於眾,甚至每一個細節都被大家知道、討論。劉強東主動承受著外界這樣的議論確實也非常需要勇氣,在下十分佩服他的抗壓能力...


花火網


劉強東沒有理由向劉女認錯,公眾也無權審判,女性社會風氣需要維護!

1.法制觀念如此淡薄,司法已經公開認定無罪,何來性侵?一些人嘴上一邊講法制又不尊重法制,還一邊討伐劉是性侵強姦,從情理上視頻證據顯示你情我願,又何來道歉?

2.這起事件中誠信缺失的是,你情我願後又反咬一口!劉女還不及天下失足女,你情我願取之有道,劉女是不是也壞了她們這類姐妹們的規矩?卻也加深了中國男人尤其成功男人對女性的心裡防備和不信任。

3.高興的是家庭太太們,生動的教育了一次自己的男人!看你以後出去還敢不敢亂來,別看她們對你一副妖媚,反臉就會要了你的命!

4.你情我願的事,劉卻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而女方僅憑一面之詞矛盾重重的自述,還不依不饒!這起事件就真那麼單純?沒有不可告人的幕後嗎?是我們部分人在充愣裝傻還是頭腦簡單?無論案情後期如何走向,女方及女方背後勢力都是贏家。

5.劉女的行為用中國道德風俗,傳統宗族觀念的古話叫娼婦,蕩婦,淫婦,不守婦道(只是單純沿用,無意辱罵);用現在文明用語叫太主動,太開放,太隨便,勾引(主動拉手),色誘(主動約到自己房間)!劉強東司法認定他一沒犯法,二證據顯示沒有強求強迫她,三是男女之事你情我願,他給劉女認什麼錯?他要認錯的是給他的家庭,和作為公眾的個人不自律而帶給社會的影響。這一點他已經認錯了。

6.法包括了法規和道德,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可能拋開道德意識基礎,法是準繩,但違法的未必都違背了道德,違背了道德未必都是違法的!如果人都沒有了道德意識,法律存在的意義又何在?

7.請不要再一味的為劉女的行為鼓氣加油了,不要再去宣揚這種毒害女性和社會的行為了。不要再去為這種敗壞女性的社會風氣叫屈了!也請這類女同志們尊重你們的女性特權,不要再去褻瀆!


末來帝國


成龍在出軌吳綺莉生下未知的小龍女被小三要挾時在記者會上,他說:“我犯了全世界男人都會犯的錯!”。誠然,大哥說的沒錯,這不是悖論,造物主忘記給男人拴上一根繩,讓男人在想入非非的時候被這根繩扯一下蛋,就會驚醒了!

東哥在此次事件後,即使被檢方認定無罪,但仍可用“身敗名裂”四個字來形容他。若果是性侵,後果更加嚴重。他是一隻嗅到了腥味的貓,不由自主地跟隨了自己無法抑制的下半身,大腦已經被下半身左右,心中已無家中嬌妻、公司的股東、幾萬名員工,自己作為曾經貧苦的宿遷子弟帶給家鄉人的榮耀,一切通通拋在腦後。眼裡冒著火星子,這時候就是野獸就是全身被慾望填滿的公羊。

法律上無罪,道德上有罪。


西門傷隱


怎麼能說“東東”清白呢?沒有強姦,搞小三,本身也是一種汙點。提問者對於清白的定義也太寬容了吧。劉強東作為公眾人物,理應為我們樹立正確正面楷模,做不到光芒萬丈,其碼不要燈下黑,讓不該有的粗粒沙子,辣我們眼睛,好像我們智商不夠雪亮,不能明辨是非。自欺欺人,掩耳盜鈴做法,只會讓自己跌倒形象更醜陋不堪。無辜家中中槍妻子,我們同情可憐,誰痛惜憐憫我們把大把好時光青春浪費在他人品形象上?也許他有時間耽誤得起,可以暫躲避一時鋒芒,或者避重就輕,讓我們看好他前程,又是一番錦繡。問題是我們都很忙,都在追逐各自的夢,我們有那麼多空閒閒操他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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