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原市委常委、集寧區委原書記(副廳級)楊國文因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受諜戰劇的啟發,他將大量人民幣、外幣、黃金、手錶等藏匿在親屬家中。(中國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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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21:38:26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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