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4·23” 運輸事故情況的通報


晉 城 市 應 急 管 理 局

晉城市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

關於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4·23”

運輸事故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晉城煤業集團、蘭花集團公司、蘭花科創公司、晉城煤銷公司、山西華潤大寧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中煤華晉晉城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4月23日12時50分左右,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建設礦井)井下主斜井延伸段箕斗提升運輸過程中,將1名在附近(修復水管)作業人員擠傷致死。此事故是我市4月份發生的第二起事故,充分暴露該礦事故警示教育、機電運輸管理、檢修項目安全、現場三違管控等方面存在不嚴格、不深入、不徹底等諸多問題。為嚴肅安全生產紀律,市局決定:

一、責令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停建整頓,整頓期限不少於1個月。

二、責成高平市應急管理局安排2人駐礦盯守,嚴禁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擅自組織生產建設作業。

三、對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4·23”運輸事故情況在全市進行通報,待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責令高平市應急管理局、蘭花科創、百盛煤業有限公司向市局做出深刻檢查。

五、未經開展事故約談,不得啟動復建驗收程序。

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各級要清醒的認識到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性、複雜性和艱鉅性,義城煤業“4·1”機械事故和百盛煤業“4·23”運輸事故充分暴露出煤礦安全工作還存在大量的薄弱環節,各級各單位要強化政治站位,健全完善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常態化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產談心對話、培訓教育學習,認真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採取針對性措施,堵塞漏洞,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二、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各煤礦企業要切實加強機電運輸設備管理,進一步強化制度管理和操作規範,修訂細化各類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技術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尤其要加強機電運輸風險辨識管控,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在運輸作業前,必須安排專人現場確認核實運輸線路沿途安全可靠,並在人員出入岔口設立警戒線。

三、強化檢修項目安全。各級要切實加強檢修項目安全管理,開展標準化、流程化管理和現場監督。檢修前要認真制定檢修計劃、風險防控要點和安全保障措施,明確檢修標準、過程和規範;開工前要組織檢修人員開展相關培訓,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全面提高操作人員安全意識和風險意識;檢修過程中要安排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監護,必要時要派技術人員現場技術指導,嚴格做到不安全不檢修,嚴防檢修期間發生事故。

四、狠抓“三違”行為整治。各煤礦企業要緊密結合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細緻查找本單位存在的“三違”現象和行為,尤其是習慣性“違章”,認真組織召開“三違”統計分析會,從安全管理制度、責任落實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操作技能等方面,認真分析“三違”問題的深層次原因,針對性地採取整治措施,進一步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加強教育培訓,有效解決“三違”問題。

五、開展安全自檢自改。各主體企業、煤礦要對照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開展煤礦安全自檢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7〕6號)中的《井工煤礦安全自檢表》,對所屬煤礦和本礦各系統、各環節、各崗位和部位的安全風險隱患和安全工作措施,進行徹底的自查自改,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要認真登記建檔,制定監控措施和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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