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高考方案,科目“3+1+2”,總分750

江蘇省新一輪高考改革的主要模式是“3+1+2”,高考總分為750分。

“3+1+2”的“3”是指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歷史兩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所選擇的1個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所選擇的2個科目。2021年起,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採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根據教育部規定,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各省自行組織命題。

根據時間安排,江蘇省自2018年啟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根據教育部總體安排,江蘇省已經對相關工作進行了部署,正在有序推進。

新的高考模式中,總分值設置為750分。考生總分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每門150分,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30分。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100分。其中,物理、歷史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餘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以等級分計入總分。學生所選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其所選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後,高考錄取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從2021年起,以“院校專業組”的方式,按平行志願投檔。“院校專業組”指的是某高校對考生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的組合。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類)。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類)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院校專業組”是志願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與現行的按“院校+專業(類)”填報志願和錄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專業組+專業(類)”進行志願填報和錄取。高校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以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以“院校專業組”為一個招生單位,按專業(類)進行錄取。

此外,江蘇省將完善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為主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辦法。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社會人員等三類人群分別實施相應的考試招生辦法。

江蘇省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包括五方面內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二是深化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改革,三是建立健全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四是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五是推進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江蘇新高考方案,科目“3+1+2”,總分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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