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套路贷……济南宣判涉黑恶犯罪案27件200人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4月26日讯(记者 李立红) 济南中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济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十大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记者获悉,到目前,济南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40件,审结27件,判处罪犯200人。

其中,张学文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案、山东首例“套路贷”案、李成田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卖淫并勒索嫖客案等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把持基层政权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济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延杰介绍,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40件,审结27件,判处罪犯200人;受理二审案件13件,审结13件,判处罪犯105人,有力震慑了涉黑恶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08年12月以来,张学文通过成立平阴县安城镇东毛铺村“处理土地合同争议领导小组”,以村民名义向平阴某公司、某镇政府等索要土地补偿款,逐步在该村形成了一定影响力。张学文通过诋毁时任村干部有贪腐问题、组织村民向村两委起哄闹事等方式,迫使村两委主要成员于2010年8月辞职。2011年12月,张学文通过非法手段当选该村村委会主任,并以此身份对该村行使管理权至2017年8月。在此期间,逐步形成了以张学文为首要分子的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达到长期把持东毛铺村基层政权及扩大影响力的目的,打着村民自治、为村民维权的幌子,利用村两委成员的合法外衣,对抗上级党委政府,阻扰、拦截、辱骂、恐吓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到村里开展工作,随意殴打、恐吓村民,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抵制、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先后纠集部分村民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

槐荫区法院对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张学文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江茂柏等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宣判后,张学文等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延杰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济南法院注重将审判工作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为消除黑恶势力滋生条件贡献法院力量,“结合审理的村干部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我们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基层干部组织参与恶势力犯罪等问题,组织法官到村居为基层干部尤其是新选任的‘两委’班子成员上法治课。”此外,审判工作还与反腐和“拍蝇”“打伞”结合,法院已累计将35条涉黑恶犯罪线索移交济南市扫黑办,移送8条涉及保护伞线索。

在海鲜市场欺行霸市 暴力讨要虚高债务

在王帅等4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犯罪案中,王帅自2017年以来在济南市市中区海鲜大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期间,为达到在市场上欺行霸市的目的,纠集多人交叉结伙形成恶势力组织,多次针对市场竞争对手王某、孙某某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被告人徐鹏程、隋彩钦、辛伟积极参与王帅纠集的部分违法犯罪活动。市中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帅有期徒刑四年,对徐鹏程等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对象。”济南中院党组成员、正处级审判员王洪伟说,本案通过有针对性地打击处理,有效地维护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此次发布的十大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中,还包括山东首例“套路贷”案,大众网·海报新闻曾持续关注。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于恩齐、齐腾合伙在济南市长清区,对外以“齐鲁投资公司”和“齐鲁私贷”(均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名义,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以保证金等名目要求被害人签订明显对其不利的虚高借款数额的合同、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扮作其他公司人员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谎称为被害人还债骗取其财物、要挟被害人及其亲属偿还虚高债务、伤害被害人……以于恩齐、齐腾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长清法院对于恩齐、齐腾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对曹明昊等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其中6名被告人被判处相应罚金。宣判后,于恩齐等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幕后指挥卖淫并勒索嫖客首要分子获刑九年

2018年1月至3月,李成田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办舜华足享足疗店作为聚集场所,并同时租用济南高新区的两处住宅作为卖淫场所,纠集邵振华、刘晓、马某某(犯罪时未成年),雇佣陈付强等5人短暂培训后,通过“陌陌”等聊天软件,组织张某、郑某等数名卖淫人员,在租用场所或嫖客指定场所进行数百次的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

同年3月5日晚,在济南高新区某小区内,李成田、邵振华、马某某等人,因嫖资支付问题两次殴打刘某某,致其轻微伤,事后又用刘某某手机与其朋友通话,欲勒索钱财。李成田等9人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

高新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李成田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对邵振华等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不等,并判处相应罚金。宣判后,李成田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由“攻坚战”阶段进入“破袭战”阶段。刘延杰说,济南法院将紧紧围绕山东省委、济南市委提出的“黑恶案件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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