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内心是不是非常雀跃?
不仅可以放假
更是因为你离年终奖又近了一步
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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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朋友圈和微博
提到年终奖真的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有人拿到几万元,还有手机、家电各种奖品;
有人却仅仅收到一个保温杯
辛苦工作一年,你能拿到年终奖吗?
能拿到多少?
超过8104元
你就达到了深圳的平均水平哦
近日,智联招聘发布的一项针对2万名白领的
“2018白领年终奖调查”显示
2018年能拿到年终奖的白领不足6成
全国白领年终奖总体均值为7100元
低于2017年的7278元
从城市来看调查显示
北京白领的年终奖均值最高,为8994元
紧随其后的为合肥,均值达8634元
深圳白领年终奖均值为8104元,排名第四
而2017年深圳年终奖均值为8618元
排名第十二
(所以光排名上升有什么鬼用哦)
调查还说,职位越高,年终奖越高
高层管理者的年终奖是普通员工的近4倍
所以,你达到平均水平了吗?
每次说到工资或者奖金
估计大概可能是下面这些行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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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商业服务行业的白领
能拿到年终奖的比例最多,为75.90%
其次是政府/非营利机构和金融业
分别为64.90%和63.14%
而IT/通讯/电子/互联网行业排名垫底
仅有46.49%的白领明确表示能拿到年终奖
enmmmm
除了行业
影响年终奖的因素的因素还有
公司经济效益太低
刚刚跳槽不久
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等等
但因为十三薪和年终奖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所以到年底能不能拿到这两笔钱,
主要还是取决于公司的效益和老板的心情
但是如果公司其他人都有你却没有
那你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十三薪和年终奖怎么发
别莫名其妙被公司“潜规则”啦
“十三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
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两者区别在于,“十三薪”更能体现激励的公平性;年终奖更能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
在无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两者在计算基数上略有区别:年终奖在计算数额上,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而对于“十三薪”的计算基数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劳动者当年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因此,关于“十三薪”的发放,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规定。
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要拿到年底双薪,必须符合诸多条件:
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
条件如此之多,是否意味着发不发“十三薪”和年终奖,都要看老板是不是开心?
注意!十三薪和年终奖都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发放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必须明确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年底拿“十三薪”或年终奖的权利,务必事先明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熟悉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有“十三薪”或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单位就应按规定足额发放。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和离职员工一样,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未对年终奖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新进员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对于年中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支付十三薪的,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解除前劳动者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十三薪的计算基数。
在用人单位关于“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规章制度制订上,需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
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依法制订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要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并向职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如《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公司可以依法制订“十三薪”的发放条件,但是不能把是否是正式工,作为十三薪的发放条件,否则就是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第二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一致,劳动者可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着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
发放条件不明确,按公平合理原则
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年终奖和“十三薪”的规定不明确,应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否则也是属于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能够充分举证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惯例、当年度单位向其他在职员工发放了年终奖等事项的,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会支持职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劳动所得。
拿到年终奖的小伙伴
可能还关心一个问题
要交税不?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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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新税法下
年终奖的税费该如何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可以明确的是
在2021年12月31日前
年终奖依然按照之前的
除以12个月计算税费
暂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
那么,
我们一起看看新旧税率下税费有哪些不同
旧税率表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是不是很棒棒呀~
为了给你萌节省时间
小编已经算好了1-10万年终奖的应纳税额
大家对照下面的表格
一看便知~~~
旧1-10万年终奖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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