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丨優秀文書如何寫

得丨优秀文书如何写

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加強法律文書釋法說理”的改革部署後,最高人民法院在“四五改革綱要”中也確立了“推動裁判文書說理改革”的具體任務。

2018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定期收集、整理和彙編轄區內法院具有指導意義的優秀裁判文書,充分發揮典型案例釋法說理的引導、規範和教育功能。並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符合裁判文書釋法說理規律的統一裁判文書質量評估體系和評價機制,定期組織裁判文書釋法說理評查活動,評選發佈全國性的優秀裁判文書,通報批評瑕疵裁判文書,並作為監督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內容。

2019年3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辦,各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部門協辦的全國法院首屆“百篇優秀裁判文書”評選結果揭曉。經嚴格選拔,共有100篇精品文書從全國四級法院推薦的508家法院1203篇候選文書中脫穎而出,被評選為全國法院首屆“百篇優秀裁判文書”。這百篇精品文書共同的特點,就是注重判決的釋法說理。

其實早在《意見》出臺前,北京法院從2015年起,連續組織了兩屆“優秀裁判文書百佳獎評選活動”和一屆“裁判文書網絡互評活動”。算上2019年1月的活動,北京高院已經成功舉辦過四屆評選表彰活動。

不過細說起來,在更早的2006年,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就已公佈“全國優秀法律文書評選活動”啟事。評選來自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仲裁機關、公證機構、監獄、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自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15日實際工作中的法律文書。

在總結首屆文書評選活動經驗的基礎上,2016年12月2日,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第二屆全國優秀法律文書頒獎典禮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隆重舉行。

評選的意義不僅在於對優秀文書製作者的表彰和獎勵,更有利於幫助整體隊伍提高文書撰寫水平作借鑑和參考。關於2019年北京高院最新呈現的“北京法院優秀裁判文書網上互評活動表彰會”,我們在揭秘過“評獎”“獲獎”“頒獎”三重環節後,當然不忘回應廣大青年法官群體及讀者的迫切心聲:究竟如何才能寫出一篇優秀的裁判文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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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松豔

積累的力量

毫無疑問,優秀裁判文書的背後,一定無一例外有法官駕馭和製作裁判文書的功底和水平作支撐。我們總說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翻看此次獲獎裁判文書名單,誰說只有大案要案才能出好判決,但如果做不到平日的積累,機會來了想必也是抓不住的。

一提到芮松豔法官,不只聞名於知產圈兒,絕對是知識型、專業型、氣質型集於一身的女神化身。第一次見她是在此次表彰會的當天現場,靚麗出眾的外表讓人忍不住多看幾眼。以前聽說過她是審判業務標兵、審判業務專家、首都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但偷偷上網才發現女神也是健身達人、烹飪愛好者、養花高手,還曾經是搖滾樂隊的架子鼓手。

藉由此次機會,記者近距離接觸到芮松豔。聊天過程中,她的自信陽光般耀眼。“這個文書對我沒有任何挑戰。”“判決出來後,我基本不會去關注社會反饋,沒有人會比我更瞭解我的案子。”“好不好是一個主觀的評價,我寫出的判決都是讓我滿意的判決”……瞭解芮松豔的人都知道,她的自信絕對是有底氣基礎的。

芮松豔擁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和法律功底。作為執筆人,她撰寫了6萬餘字《網絡著作權司法保護》調研報告,並獲得“最高人民法院調研成果一等獎”。這一經歷,激發了她運用法律思維進行推理和演繹的興趣,先後在多個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約40篇。她還合著出版了《外觀設計的司法保護》《中國商標案例精讀》等8本著作,撰寫學術論文超過50萬字。

絕對的投入感和認真的工作態度,讓芮松豔哪怕是應對疑難複雜案件都依然從容不迫,甚至還成為該領域的專家。張藝謀拍攝的《千里走單騎》曾牽涉到一件“安順地戲案”。原告貴州省安順市文化局起訴電影製作方在此電影中,將安順地戲誤導成雲南面具戲,歪曲了安順地戲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民間文學藝術,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芮松豔二審主審了該案。為了審理好這起“國內首例非物質文化遺產案”,她閱讀了大量資料,短時間內自學成為“非遺”專家,在一審認定不侵權的結論上,繼續對案件的爭議焦點進行了更為詳盡的論述,將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署名權和戲種起源地標誌進行了區分。該案引發了學術界關注和討論,目前,僅在CNKI檢索中就有超過2000篇法律文獻提及該案。

前不久獲獎的蘋果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一審行政判決書,芮松豔之所以認為對她沒有挑戰,主要是因為關於外觀設計體系化研究她已經在其博士論文形成過程中研究得相當透徹。用她的話來說:“只是把我成熟的觀點寫進我的判決,僅此而已。”

芮松豔平日積累力量、厚積薄發的做法,也得到了丁宇翔法官的肯定。他認為,要想寫出好判決需要把工作做在平時,工作之餘應多閱讀相關領域文獻。“案件中遇到的問題很可能在案發之前,國際上或者國內其他地區已經有人發現並挖掘出案件當中的疑難複雜問題,甚至可能已經在進行系統研究。只有平時多關注相關領域內的前沿性問題,才能時刻保持敏感,即使遇到疑難複雜案件,擁有平時的積累,分析問題的思路也會比別人開闊,對形成更為妥當的判斷有積極的作用。”丁宇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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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宇翔

說理的靈魂

因同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攻讀博士學位,丁宇翔算得上是芮松豔的師弟。這師姐弟倆外貌上有個共性,都那麼挺拔瀟灑。外貌出眾也就算了,業務水平還這麼高,太讓人嫉妒了。有人說,優秀的裁判文書一定重視釋法說理,優秀的法官也一定善於釋法說理。這話放到丁宇翔身上,再合適不過。

多年的民商事審判經驗,讓丁宇翔對案件的審理及裁判文書的形成,有自己的獨到之處。他告訴記者,對有爭議的案件,尤其是對社會易形成指導性案例的判決,一定不要“放過”雙方當事人的主張。

“法官在寫判決書過程中應該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的主張。很多法官辦案可能僅關注一方當事人的理由,或者僅關注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部分理由。擔任二審法官時,我經常聽到上訴人跟我抱怨:‘一審法官都沒有聽清楚我的理由。’實際上,一審法官肯定是聽到當事人的想法主張,只是在最後的判決當中沒有寫出來。沒寫的原因有很多,有可能認為不值一寫,也可能理由不值一駁。”

但實際上,丁宇翔認為,對於一些疑難複雜案件和將來有可能成為示範性判決的案件,一定要把雙方當事人的理由顧及到,在判決書裡一一回應。“德國法學家考夫曼在其主編的書中曾說,只有所有參與者的利益和主張被捲入討論中,你的評價才是有意義的。關係中所有當事人的意見都應該表達出來,這個時候你做出來的判斷,當事人才能更認同。同理,判決書才更讓人信服。即便判決最後沒有支持一方當事人的主張,但是當初所提及的問題法官均一一回應,當事人至少會感受到被尊重。”

與此同時,回應和論證過程中,一方面可以得出最後判決的結論,另外一方面也相當於在跟當事人進行互動。不過,丁宇翔也坦言,這樣寫判決會非常累,但是建議重要重大的判決一定要這樣寫。

在知產類案件中,芮松豔也不斷強調說理的重要性:“不能僅給當事人一個結論,但有些法官在說理過程中也容易出現跑偏的現象。寫文書不能為了寫長而寫長,不要以為長度決定了說理的充分性。我之前看過一些篇幅很長的判決書,論理方面說其為論文也不為過。但是這樣的判決書是沒有意義的,判決是為了解決糾紛,我們要看當事人的爭議、理由是什麼。”

在這一點上,陳錦川副院長也表示支持。他認為,裁判文書要根據爭議的焦點逐項展開,不能散。“顯而易見的問題或者法律規定很清楚的部分則罷,但是很多法律規定畢竟比較原則,怎麼把法律規定和具體事物情節聯繫起來,這裡面還有很大的空間,需要法官去說清。”比如某個事實發生了,這個事實為什麼要適用這條法律,法條規定的本意又是什麼,怎麼樣把法條適用進這個事實,陳錦川認為需要法官一一說清。

內心的確信

懷揣著芮松豔的厚積薄發、丁宇翔說理堅定,記者敲開了下一位法官辦公室的屋門。

從事審判工作20年來,邱波始終堅守在刑事大要案和疑難複雜、新類型經濟犯罪案件審理的第一線。因多年來審理的案件無一錯案,無一被上級法院改判或發回,真正做到了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故被稱作“鐵案法官”。

當記者帶著“如何寫出一篇好的判決書”這個問題找到“鐵案法官”時,他的回答讓記者始料未及,聽完卻又“暖暖”感動不已。

邱波對記者說,從思想上,做法官要有追求卓越的心態。“要謹記,我們不是應付完成判決書的製作工作。做一名法官,首先需有自身的定位,對我們所從事的工作一定要熱愛。其次自己要肯定自己的價值和意義,要有神聖性、尊榮感。用自己的判決一點點地推動中國法治的進程,有這種想法後就會激勵自己把文書寫得更完美一些。”

邱波辦過很多漂亮的大案,如審理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系列案、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原董事長挪用資金案、房山“王氏兄弟”等23人敲詐勒索案等大要案以及涉眾型犯罪案件,圓滿審結了“4·13”特大涉臺跨境電信詐騙案等一系列社會廣泛關注的重大敏感案件。雖然經手的大案要案眾多,但邱波始終認為不是隻有大的案子才能出好的判決。

“的確,案子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但年輕法官不要認為自己在基層法院碰不到大案子可寫,就出不了好判決。只有每一份判決你都付出百分之百的心血,在機會來臨時,你才能輕而易舉地抓住它。不要因為案子小就懈怠,也不要盲從。”

“不盲從、不懈怠”是邱波近幾年跟他的團隊說得最多的一句話。“進法院一開始是生手,大部分人都會報以很大的熱情。當工作做熟了以後,極容易產生懈怠情緒。不要聽別人怎麼說就怎麼做,不要因為大家都這麼做就隨波逐流,要立場堅定,有自己的判斷。入行後很容易去模仿、盲從,但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一定要有自己的思考。”

邱波剛辦案時碰過一個案子。兩桌人在飯店吃飯,因為一點口角大打出手,一男子導致對方人員視網膜脫落被判三年。邱波有時候想起這個案子,不禁感嘆:這種年少輕狂的舉動多少人都曾有過,如果行為不當,我們都有可能成為被告人。

邱波對記者說:“幹法官這一行,如果基於自己做的是熟練工種,盲目下一個判斷,或從經驗出發下一個結論,有時是會害死人的。對你來說是一份職業,對人家來說卻是一生。”

所以,在邱波眼裡,做法官還是要戰戰兢兢。“有時候對法官來說僅是一刻的決定,但是對被告人來說,在裡面多呆一天都是煎熬。我們總說要堅決維護人民的合法權益,這種權益既包括被害人的,也應該包括被告人的。我們往往強調對被害人的權益保護而忽視被告人的權益。對很多行為要有一種悲天憫人的想法,不是說如何去慈悲,要去多角度思考、作判斷。一個在外面實施電信詐騙的人,在家裡可能是一個慈愛的父親,我們對他的犯罪行為要嚴厲打擊,但對他的合法權益還是要堅決去維護。”多年審判工作讓邱波有感而發。

無畏的勇氣

可以說,芮松豔、丁宇翔、邱波三位法官在裁判文書書寫建議上,是立足於現在有感而發,而陳錦川副院長的建議則要從他年輕時的“囧事”說起。

1997年,33歲的陳錦川接到了一個複雜疑難案件。案件審理完畢,陳錦川用心書寫出一份兩萬多字的判決書。當時陳錦川對這份反覆斟酌、精心製作的判決書十分滿意,不過按照當時相關內部的工作流程,還要把判決書呈報給主管院長審批。

如果說呈報時的心態是自信滿滿,再次拿到手則變成灰心喪氣。打開一看,兩萬多字的判決書被勾勾畫畫、刪刪減減,剩下不到八千字篇幅,還對結構做了很多調整。

就連陳錦川認為比較精彩的部分都被老院長刪了,所以當時他對此有很大的怨言。陳錦川笑說:“我當時心理很不平衡,花費那麼多的心血,自認為寫得很精彩,怎麼最後變得面目全非,真是相當不服氣。不過,最後按照院長的修改意見重新改過,確實發現還是老院長改出來的文書,不管從重點、結構、邏輯、詳略方面都比我之前的要好得多。”

現在回過頭來說此事,陳錦川希望年輕法官寫文書一定要善於學習,多學習優秀法官寫文書的方式、格式及其他可取之處。他說:“不要怕請教,不要怕被改。很多年輕法官就暴露出我年輕時的心理,認為自己寫得很好,反倒是別人寫的業餘。但如果靜下心看別人怎麼去寫,你會有很大的收穫。”

從工作時間來看,陳錦川在四位法官中從事司法審判工作時間最長。除了肯定其他三人的意見,陳錦川還有自己的想法。

在他看來,寫裁判文書如同寫文章一樣,邏輯嚴謹、結構合理等要素缺一不可,但法律文書的獨特性決定它是更特殊的公文。他看過不少文書被寫成了論文的樣式,認為這是要極力避免的。裁判文書代表司法、法院,應是對一個問題怎樣適用法律進行論述,要根據法律來說理,而說理決不是在寫論文。要從法律規定出發,詳略得當,說理說透即可。另外,裁判文書也要注意規範化,公文是有範式的,文書的格式必須嚴格履行。

積累的力量、說理的靈魂、內心的確信、無畏的勇氣。在如此堅定信念的推動下,記者有理由相信這些優秀的基層法官在加強法律文書釋法說理、提升裁判文書寫作質量上還將邁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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