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金融服務費”到底該不該交?

蔣鳳君


汽車“金融服務費”到底該不該交?

這個所謂的“金融服務費”其實一直在交,但是很少有人對此提出異議來。多數消費者都以為這是行業慣例,沒想過它是否合法。知道這次西安王倩坐到引擎蓋上大鬧奔馳4S店,才把“金融服務費”擺到全國人民面前。王倩繳納的金融服務費事先沒有告知,不開具發票,而且打到私人微信賬戶,這肯定是不合法的,還涉嫌偷稅漏稅。但是更多4S店收金融服務費如果告知了並且開發票籤協議,這項費用的收取是否也不合法?似乎還沒有一個結論。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始終沒有發聲或者很少發聲的汽車界人士卻都心知肚明這項收費背後的原因,它實際上是汽車銷售行業銷售沒利潤,需要藉機捆綁的一項變相獲取利潤的渠道。所以汽車銷售都拼命地向消費者推薦貸款購車。而且正好迎合了多數消費者也不願意全款購車心理。

那麼這項收費到底合不合法呢?目前可以明確的是,我國現有法律雖然沒有規定它合法,但是也沒有規定4S店收取這個費用違法。甚至連此項收費不合理都沒有規定。那麼,按照法不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只要當事雙方都同意,這項收費即便不合理,也不違法。

當然作為消費者來說,如果你選擇全款購車,或者通過找銀行貸款購車,或者你有足夠的額度刷通信用卡購車,總是沒有通過4S店的媒介作用獲得貸款購車,如果這種情況下4S店還要收金融服務費,那就是4S店的錯了。你可以理直氣壯地投訴它。

十分湊巧的是,剛剛發生在長沙一家奔馳4S店上漲貸款服務費的事情,當地工商部門已經回應稱:只要事先公示且講清楚是可以收的。


據新京報2019-04-25 報道,4月23日,有網友發現湖南仁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將貸款服務費從3%上漲至6%,並在店裡豎立一塊顯眼的指示牌。4S店銷售人員稱,“貸款服務費不存在上漲,一直都是6%。我們公司是不收取金融服務費,但是有一個貸款服務費。而且我們公司具有貸款服務的中介資質。類似於中介費。我們是依法納稅,合法收費的。”。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稱,“價格問題是市場行為。他如果公示了,跟消費者講清楚了,在他購買車之前跟他講了,如果雙方認可了。這個事情應該是可以的吧。現在國家沒有明令禁止這個東西不能收。那要講清楚了,有簽訂相關協議。如果沒有這些東西,肯定是不行的。”

從工商管理部門表達的話看出兩點:第一,國家沒有明令禁止,只要事先講清楚了,並有簽訂相關協議,就可以收。第二,至於是收3%,還是6%?這是市場行為。

這才是事件發生了這麼久,沒有一個國家權力部門明確表示金融服務費不能收的的原因。所以作為汽車消費者如果不想交這個費用,你要麼全款購車,要麼自己尋找貸款渠道。相信4S店不敢強迫你交這個錢。


晨霧


1:怎麼還在問這個問題呢?這個不是該不該交的問題,而是目前沒有法律能說明收取這個費用不合理或者違法。你可以選擇全款購買,或者通過銀行貸款,通過刷信用卡等方式購買啊?或者4S店收取這個費用你認為不合理可以選擇不夠買。4S店總不會拿刀讓你買吧?

2:有的4S店全款買車時還需要你購買保險,不然也是不賣的。其實深究背後的原因是因為沒利潤,所以在其他地方尋求利潤點,去年商務部退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價,保險,裝潢等),為什麼推行不開呢?還不是這個原因,2019年的今天,好多車企出現了倒閉潮,說實話不入這一行可能不清楚。今年已經陸續有好多4S店出現了倒閉,可能很多人認為這是好事,我想告訴你的是這是天大的壞事。不管對於老客戶還是新客戶。


丿浪人丶


收費門:難倒全國的金融服務費

一個收費項目,攪動起一個僅次於房地產規模的行業動盪,這就是大家鼎力支持的維權奔馳女車主王倩質疑的“金融服務費”。

或許發現“金融服務費”問題是記者,但把這個問題推到全國民眾面前的卻是奔馳女車主王倩,大家應該感謝她。

“金融服務費”存在已久,但以前總是躲躲閃閃,這次明明白白擺在大家面前了。

這可不得了,真是堪比穿越時空而來的異形。

“金融服務費”這怪物從13日出現,一週以來難倒全國所有媒體和專家,當然網友暫時沒有話語權先到角落候著。

如何說難倒全國呢?

不說紙媒,就是全國電視欄目播出類似節目的有上百個,出鏡的各類專家幾百人,央視做了近十期(各檔欄目總彙)。但對“金融服務費”收取合法不合法和如何收的問題,至今沒有結論!

大家可調出17日晚央視2套的《財經評論》欄目來看看,我不是說這期欄目沒有辦好,別的欄目一碰這話題都是一樣的結果。

17日晚《財經評論》從奔馳維權案說起,不到一分鐘後,主持人周雲讓兩位嘉賓點評“金融服務費”收取合法不合法,其中一位來自消協專家,一位是大學法學教授。兩位專家吧啦吧啦五分鐘後,周雲眨眨眼後說,他還是沒聽懂,兩位專家又繼續吧啦十幾分鍾至節目結束,周雲看樣子還沒聽懂,但他倒是沒說出來。

這周裡電視非常奇葩,同一天可能這家電視臺裡的專家說“在4S店裡沒有金融資質的收取金融服務費合法,有資質的收不合法”,而另一家電視臺專家說“有資質收合法,沒資質收不合法”。

綜合起來,大多數認為有前期(依據和許可、報備核證、明碼標價)條件才能收,否則不合法;少數如消協與汽車商業聯合會(成員大多是4S店)認為只要明碼標價就合法。

當然,認為合法的,主要擔心認定違法後對整個汽車經銷4S店產生嚴重影響。

消協的這個表態,產生自協會成立以來的第一次信任危機,絕大多數車主對這個表態持反對意見。

我先來以事論事分析消協等單位專家錯誤原因,然後提出解決的一個建議。

首先,產生如此矛盾看法的原因,是汽車經銷壟斷特性與盈利模式所造成,可以對手機銷售方式進行比較區別。

金融服務費明碼標價就合法的說法錯誤之處:把金融服務費等同飯店的菜品,飯店裡菜品無論明碼標價,標多高都合法,比如一份家常豆腐標價888元,有顧客點了,老闆收888元是合理合法的,但為什麼飯店不亂標價呢?因為沒有顧客點這個明顯不正常價格的菜,而去點正常價格的菜,這店裡都沒有正常價格,那麼顧客可以去別家有正常價格的飯店。

而去買奔馳車,這個城市只有一家奔馳4S店,明碼標價金融服務費每輛八萬,顧客接受不了,只好不買,長期下去,消費者買不到車用,4S店賣不車做不成生意而倒閉。

看出什麼問題沒有?

4S店裡商品分為:

1,可選擇性屬性的商品(如坐墊……)

該類商品明碼標價即可合法銷售。

2,不可選擇且必選唯一商品(如金融服務費)

該類唯一性商品,收有依據或許可,價有物價局核准,經營需明碼標價,正規票據。四項不可缺一!

對目前金融服務費存在問題如何處理的一個建議:汽車經營銷售,目前涉及全國大多數家庭,已有公眾利益屬性,加上4S店壟斷特性和盈利模式,《建議由國家發改、市監、銀監、商務、稅務、財政等部門聯合發文進行收費規範》,如金融服務費可以收,具體服務內容,價格多少。還有可選擇類服務,如掛牌:可自己掛,也可委託商家服務580元/牌(該價由商家向物價報備核准)。

前面的亂收費後遺症處理:自發文日期的前三年內(依據民事三年有效,超過三年不退),對巳收的費用與發文後規範的價格,多出差額返還消費者,少的不用消費者補。

現在上面騎虎難下出不了規範文件,原因就是以前的退不退問題:1,若退,大多4S店倒閉;2,若不退民眾意見大。

但如掩耳盜鈴,沒人出聲,這個汽車經銷行業會很混亂,結果還是4S店迎來寒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