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交押金委託拍賣公司賣藏品,結果押金變“服務費”, 你怎麼看?

段利東


一、案情介紹

西安一名60歲男子手裡有一套郵票,拍賣公司說可以賣10萬,男子動心後與拍賣公司簽訂委託協議,拍賣公司要求支付1萬元“押金”,擔心男子後悔不拍賣了,該男子反覆詢問1萬元是否能退,得到了能退答案,男子不放心,還仔細確認合同裡面沒有收費內容。

一年後,該套郵票沒有拍賣成功,男子找拍賣公司退押金,結果遭到拒絕,拍賣公司指出,收據摘要裡有標註服務費,他該男子自己沒看清,也不承認是押金,不予退款,而且為了拍賣郵票,公司組織了活動,有相應支出。

二、男子維權困難問題擺在面前

1、按鬧分配應該是首選方案,成本低,效果好。筆者從天眼查查詢到,該拍賣行為知名企業,資本雄厚,知名度高,如果不想像奔馳那樣難堪,鬧一鬧應該能退錢,畢竟也不在理。

2、工商消協投訴是個辦法,能起到一定作用。男子手裡有雙方簽訂有效合同,合同並沒沒有約定繳納服務費,單憑一張收據不足以認定應該繳納服務費。但以這些部門的手段,多半是調解和稀泥,拍賣也準備活動了,多少扣點費用再退款。

3、法院起訴是條路,但並不好走。起訴時間長,也要投入一定精力和金錢成本,訴訟過程中可能還要聘請專業人士,為了1萬的押金,顯然投入有些大。對於拍賣行來講,資源雄厚,走走程序而已,根本不怕訴訟。

三、謹慎中介陷阱

中介現在套路越來越多,防不勝防,筆者多年前在北京租房,中介說好租賃合同到期就退押金,合同到期後,中介百般抵賴,說房屋有磨損,家電有磨損,還聲稱隨便告,找到工商消協被拒,起訴還不值得,只能忍氣吞聲。

筆者提示,任何繳納押金和現金行為都要謹慎考慮,對方收款後一定索要蓋章收據,相關合同文件都要妥善保存,遇到惡意欺詐可以選擇向政府相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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