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事,您怎么看?

mjpzh123


《药品管理法》要求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在实际执行中很难落实,其原因在于哪里?

回答一,规定中的一些细则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本来没有《药品管理法》,中国的药品法是改革开放以后在一九八四年开始,学习美国和西方国家药品管理体制,参照美国成立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参照美国的法律,结合中国的实际,建立了中西合璧的中国特色药品法,药品法一九八五年七月开始执行。从药品法开始执行起,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不少阻力,至今仍然不能全面执行,其中的原因很复杂,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认识,归纳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美国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医院是以私立医院为主,公立医院为辅助性。中国是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医院以公立医院为主,民营医院为辅助性。美国是医药分家,医生开方看病,药店凭方买药,敲锣卖糖各干一行,你赚你的处方费,我赚我的差价钱,利益互不冲突。在中国就不行了,长期的以药养医体制,医院也要生存,医院不可能将收入送到药店。患者大病到医院小病到药店,一家愿买,一家愿卖,补处方,抄处方,就成了药店生存空间。

二,中国的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大医院看病人满为患,患者不可能为了一点小毛病,一盒消炎药,排半天队,出几十块挂号费为了一盒药。到私人诊所医保不报销,只能上药店买少量的自己常用处方药,方便安全又能走医保。

三,中国的医疗保险体制和国外不同,有财政拨款的公费医疗,有企业出钱的职工医保,有个人交费的自由职业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还有没交费没参保人员,患者待遇不同,买药的习惯要求不同,没有参保的穷人一切为了节省钱,处方安全并不重要,况且有的处方挂号费比药贵。

回答二,《药品管理法》规定零售药店凭处方卖药,目的是为了保护群体健康,安全用药,从大方向看很正确。药店是药品流通中的终端环节,药店如何安全卖处方药和医疗体制改革,医保体制改革密不可分。改革是纲,纲举目张,希望有好的改革政策出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瘦马180


该法规形同虚设,执行者在应付,检查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目前我们国家医生开具的处方还是很不容易拿到的,去药店买药就是为了方便,现在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大部分药品价格比药店还便宜,都到医院看病,拿到处方了,为什么还要去药店拿药呢?

实际上大部分药店卖处方药都不需要处方,药店为了应付检查,定期自己补一些处方,有些大的药店,聘请了医生专门开处方。

目前这个法规就是检查时候 为了处罚药店才有用,我们国家国情就是这样,很多法规公布了,并不执行,但到了执法部门检查时候,又成了处罚依据。

没办法,开门做生意这也是必须付出的成本。

我是七叶,具有丰富的社保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欢迎关注。


七叶一支花


这句话肯定是对的,而且是必须执行的。这句话之所以没有得到落实,跟客观原因不无关系,那就是管理药品的药监局管不了医院,医院归卫计委(现在叫卫健委)管,但是药房归药监局管。政府部门的政策不能得到落实。按照要求,你去医院看病,医生开具处方,不能限制病人拿着处方是去药房还是医院拿药,都应该给处方。但是,医院不听药监局的,药监局管不了。如果非要药店按照政策执行,那么就会导致药店不挣钱,生存不下去。没有药店存在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药品法制定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只是一方面原因。治愈利益分配,那就更复杂了!不是一个药品法能解决的!


三月三日2


都特么假的,盖好章的空白处方单就放在收银台的桌子里,顾客来买什么处方药都会卖给你,你前脚刚走,他们马上模仿医生的鬼画符把处方开出来,然后拍图片上传给自己公司的远程审方部门,获得通过就好了,不通过就再重新来过呗😄!

当然了,有时候他们也很谨慎,我有次给别人买阿斯美,当时那个药店就两个店员,说出阿斯美的时候她俩都愣在那半天不说话,后来年纪大的很紧张地问我三四个常见问题,可能是那个药的诱惑力太大了,她决定铤而走险,还不想把小票给我,我强烈要求小票的时候能感觉到她内心等待审判的绝望!

也许是我太懂药了,加上外地口音,让他们提高了警觉,但其实即使是药监局查到他们,最后肯定会不了了之的,因为能开药店的背景关系确定了这条产业链很难撼动!


韬德


这条法规本身就不合理,最起码在中国不合理。现在的医院都是电子处方不可能流出,还有离医院远的药店到哪里去获得处方。按现实情况,如果真正的实施处方卖药保证全国没有药店,即使有处方百分之百造假。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放开处方药的销售。当然有些药必须凭处方销售,比如:毒、麻、精、放、微生物制品。这些药有危险性,会对人体、社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伤害。总之不能一刀切全面限制处方药的销售,否则只能给老百姓购药带来很多不便 ,违背了方便群众的初衷。


不熟悉的爱


这个法规对老百姓,对药店来说都不利,法规好处是对老百姓用药规范和安全,但是背后的一些效应马上出来了,药店没有处方卖不了处方药,老百姓到处找医生开处方,到医院排队。看是简单的问题,医患矛盾出来了,没处方,药店不卖,老百姓没处方,找医生,处处受限制。你能说凭处方卖药,方便老百姓???还有如果医生在收处方费,老百姓能认可吗?


再回首4151


国家应对普通病人用药,国家应普及用药常识,没办法啊!老百姓也不愿冒生命危险的,药又贵,还要去处方,处方又要钱的。药价涨了又涨活着真累。每月就两三千退休工资,医保每月就那点钱,一次感冒就用完,老年病多只有托人到药材市场买药材打粉吞吧!活一天算一天。国家降费减税,希望药价,物价降点吗。


李师傅154709233


如果零售药店的处方药都要凭医生的处方销售,那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有何用,真的想不通一方面监管部门对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的地方显示得何等重要,一方面在实际行动中对执业药师的能力又是何等无用,这真是强盗逻辑,有权任性的标志。


焰火虫


我说我所知道的上海吧!处方药实行双轨制即:

一种必须有医生纸质处方的,如抗生素,针剂,抗肿瘤口服药,利尿药,大部分激素类药,以及药品包装上注明须凭医生处方的!林林总总但药监局还真没一本指导手册明确告诉那些必须凭医生纸质处方!

另一种就是剩余的处方药!病人可以直接买,由执业药师(药师〉判断卖不卖但必须留下姓名电话!

基本操作差不多这样!


佛恩华


公立医院不允许医生开外配处方药,所以这个规定不合理。如果是慢性病,已经有医生开过的药,就应该按照原来的病例开药在药店买药又何必去医院浪费时间、浪费钱。药店要配备全科医生,咨询配药买药方便百姓,不能这个药不能买,这个药不能买,能买的药又贵又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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